【大紀元2015年06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霞採訪報導)山東省臨沂市多次控告當地公安局的訪民張紅,近日又被當地公安局以辱罵警察為由強行拘留5日。親眼目睹事件全過程的山東律師舒向新表示,這是公安局在惡意報復張紅,臨沂市警方拿法律當兒戲,公然違法。
起訴公安局訪民再遭拘留 律師說實在看不下去
6月5日,臨沂市訪民盧秋梅起訴河東公安分局案開庭審理,訪民張紅前往旁聽。河東公安分局副局長張偉速作為被告,帶了20多個便衣警察出庭應訴。張紅用手機對其拍照時,一個女警上前把張紅的手機打落在地,張紅撿起後又被其打落在地。那些警察說張紅侵犯了他們的肖像權,然後他們就拿出手機對張紅又是拍照又是錄像,同時十幾個警察一擁而上,把張紅的手機搶走。張紅斥責他們搶手機違法、無恥,並撥打110電話報警,警察將張紅帶到河東公安局下屬派出所。做完筆錄後張紅準備離開派出所時,河東公安局稱搶手機的警察已報警,並以張紅侮辱了搶手機的警察為由強行將張紅留置在派出所。6月6日,河東區公安局以張紅侮辱警察為由將其行政拘留。
「我當時也在派出所,見證了這個過程。因為張紅多次控告公安局,無論是上訪也好,起訴也好,都是在控告公安局,公安局對她有一些報復性的行政拘留。但是這次警察對她行政拘留就太沒有道理了,警察公然違法,就是報復她。」山東省濟南市維權律師舒向新對大紀元記者說。
據舒向新律師介紹,2008年,張紅的父親和弟弟被打成重傷和輕傷,刑事立案後當地警察一直不去抓捕凶手,張紅為此多次上訪。不但上訪沒有成功,當地公安局還對她兩次行政拘留。
搶奪張紅手機的這些警察是到法院出庭應訴的,並沒有權力進行行政處罰,並且這些警察當時就是當事人,他們認為張紅拍照違法,也應該到法院起訴來追究張紅的民事責任。
「警察搶張紅手機是違法的,按照法律條文,這個搶手機的警察應當被拘留5到10天,並且罰款500元以下。但是搶手機的警察沒有被處罰,反而被搶的張紅被處罰了,我實在看不下去了,這兩天一直在為張紅奔走,但是沒有結果。」舒向新律師說。
警察在法庭公開承認違法 公然威脅訪民
6月5日下午,作為盧秋梅辯護律師的舒向新在法庭上已經見識了這些警察的「無法無天」。盧秋梅起訴河東公安分局是因今年1月30日,對方派警察將其從濟南市兩會現場截回,並以「衝闖濟南公安設置的警戒線,並和濟南市警察發生衝突」為由,將其行政拘留。
「一個警察在法庭上赤裸裸地威脅盧秋梅說,你的確沒有事,你也沒有衝闖濟南公安設置的警戒線,也沒有和濟南市警察發生衝突。你雖然沒有違法行為,但是你是上訪人員的頭,你是組織者,所以對你就嚴懲。以後你也得注意。」舒向新律師說。
舒向新律師對這些警察視法律為兒戲感到非常氣憤,同時也替盧秋梅不平:「這也太胡鬧了,普通警察就敢不遵守法律了,訪民也沒有這個行為,就用這個行為來拘留人家,公然違法,太任性了。官員更是從不遵守這個規則。弄得老百姓都不知道為甚麼被拘留?為甚麼被抓?都沒有譜了,沒有規則了,變得人心惶惶的。」
山東省民間法律工作者李向陽也表示,這些警察的行為是因為他們理屈辭窮,所以是對張紅及其他對公安局起訴的訪民的惡意報復。
據悉,臨沂市訪民張紅和盧秋梅等10人曾於2015 年1月29日到濟南市的兩會會場外,準備向散會代表反映自己的冤情。還未等走近會場,她們就被臨沂警方強行截回臨沂市,1月30日,盧秋梅和張紅等8人均遭到轄區公安局的強行拘留。八人後來將各自轄區公安局的違法拘留行為告上了法庭。截至5月末,共有5人的起訴被受理。張紅起訴羅莊區公安分局一案在5月22日庭審完畢,目前在等待判決結果。6月5日開庭的盧秋梅訴河東公安分局也同樣是擇期宣判。其他三位訪民的起訴案在庭審過後也都沒有判決結果。
責任編輯:林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