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6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安琪荷蘭報導)海牙一家法院上週三(24日)裁定,荷蘭政府必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在202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到1999年的75%。
法庭的判決書中說政府應關注此問題,不能以荷蘭只是全球進程的一小部份作為擋箭牌迴避問題,置之不理。
此案頗具里程碑意義。該案的原告是886位荷蘭公民,他們以防範氣候改變不力為由將政府告上了法庭,這個環保團體表示:「如何避免氣候變化帶來的危險迫在眉睫,政府必須做更多的工作,這是責無旁貸的,是當務之急。而且從另一個角度講,政府也有責任保護和改善我們的生活環境。更何況,法院責令採取的措施所產生的成本也並非高不可及。」
他們還說:「政府不能只是躲在托辭的後面,嚷嚷甚麼全球氣候問題不能僅靠荷蘭一個國家的努力。只要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就會有利於防止氣候惡化。作為發達國家,荷蘭應在這個方面起個表率的作用。」
看到判決書後,此案的另一支持者和參與者厄爾恆大基金會(Urgenda foundation)的米尼斯瑪(Marjan Minnesma)說:「這正是我們希望看到的。這個裁定也意味著全世界所有的人都可以使用法律手段反對其政府沒有為氣候變化而戰。」
事關全球
厄爾恆大基金會說這是歐洲第一例,公民認為政府減少溫室氣體以遏制全球氣溫升高的行動不夠迅速,並應為此承擔責任。此案最初是在2012年11月份開始啟動的,當時有將近900人同意加盟,成為共同原告。
氣候變化政府間小組提出的目標是減少25%至40%,這樣就有50%的機會能夠避免全球氣溫升高2攝氏度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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