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遍地清官入獄 廳級官員告江澤民誣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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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6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雲綜合報導)當今中國社會貪官遍地,在中南海「打虎」運動中落馬的官員無論是像周永康這樣的國級「老虎」,還是廳級「蒼蠅」,官場的腐敗觸目驚心;而與此同時,很多因修煉法輪功道德提升、當今社會難得的清官卻被投入監獄。原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副廳級)陳學升就是其中一位。6月13日,陳學升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誣告陷害罪。
  
原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副廳級)陳學升,是一位當今社會難得的清官,被人舉報修煉法輪功,省紀委在給省委主要領導匯報時,說經過調查,這個幹部口碑很好,因該官員說了一句:「好嗎?還煉法輪功?!」 ,陳學升因此被構陷所謂「受賄賂」判刑六年,當局卻不敢公開真正的原因是因修煉法輪功。

修煉中提升 自覺抵制腐敗風氣

  
陳學升1995年6月修煉法輪功後,心律過速、高血壓、高血脂、胃神經痙攣、腰肌勞損等多種疾病迅速痊癒,同時在工作中按照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自覺抵制跑官、要官、買官等官場潛規則和行賄受賄等腐敗風氣。在他的帶動下,單位的風氣迅速好轉。
  
2001年10月任省技術監督局副局長後,每次到下面調研時,要求不住高檔房間,不讓政府官員作陪,只吃工作餐,不帶禮品和地方土特產。遇到過年過節,為了不收受禮品,陳學升都躲到外地。司機曾有怨言,說其他司機跟著官員下去一趟回來都是大包小包,跟著他一點好處也得不到。但司機很敬重陳學升的人品,即使他被開除公職也常來看他。

雙規調查結果: 沒想到你的口碑那麼好

  
陳學升在控告信中說,「技術監督局對於企業來講是個有相當權勢的單位,本單位一個人為了把我搞下去好取代我的位置,向中紀委誣陷我在分管基建期間有受賄行為。沒想到省紀委發現我修煉法輪功後,以查處我經濟方面的問題達到迫害我的目的。」
  
陳學升回憶構陷迫害的經歷:

2006年11月初,陳學升被帶到河南省「雙規中心」一樓遭到雙規,辦公室被查抄。調查陳學升的省紀委這個小組有河南省紀委工作人員趙全信等三個人。
  
趙全信及另外兩個省紀委的人找陳學升談話,陳學升很乾脆地告訴他們說:「我在經濟方面沒有任何問題。」他們提出了一個包工頭證人,但卻不敢讓人與我對質,最後不了了之。
  
趙全信單獨找陳學升時承認:「別人舉報你的事不存在。你就是沒有舉報你的這些事,我就不信你當了一輩子正職就沒有一點經濟問題。」但他不知道的是,修煉法輪功要求很嚴格,不能貪財,所有錢財都要來自正途。

隨後的兩個多月裡,就是趙全信隔三差五的找陳學升談話。有時他也說,沒想到你的口碑那麼好,到哪裏去調查你,都說你人很好;你們黨組給你寫的鑑定也很好;處長們座談時,都對你評價很高。我問他,既然我人很好,為甚麼還要整我?他說,現在的社會你還不知道,隔著牆頭撂磚頭,砸著誰是誰。

當局以法輪功的問題查處說不出口 基層都想放人

  
遭半個多月的關押後,陳學升能確切感覺到,他們以法輪功的問題查處說不出口,所以才想從經濟方面下手。
  
陳學升在控告信中寫道:這期間,趙全信來回調查,把和我來往關係密切的朋友親戚之間來往時送給我的錢拼湊有二十四萬當成了我的收受賄賂的證據。

最後一次談話時,趙全信對陳學升說:「你要是個處級幹部,我就可以做主把你放了,可是你是個廳級幹部,是省委管的幹部,就得由省委管了。」

後來陳學升才知道,省紀委在給省委主要領導匯報時,說經過調查,這個幹部口碑很好,可是該領導說了一句:「好嗎?還煉法輪功?!」就這一句話定了陳學升案的性質。
  
2007年2月陳學升被轉到鄭州市金水區檢察院,被關押到了河南省看守所。檢察官對陳學升說,你這錢(二十四萬)構不成受賄。我們辦了那麼多案,像你這種情況根本沒有。

十來天後檢察官又找陳學升說:「你的案情我們反映了,省高檢說你這個案件是省紀委定的,他們也做不了主。」

法官尷尬難應 受賄罪基本要素都沒有

  
大約在四月底,金水區法院對陳學升非法開庭。省紀委、省高檢都有人去旁聽。法庭上,陳學升質問法官說:「我受賄了二十四萬,這些錢那一筆可稱得上是賄賂?受賄罪的要素必須要有請托和承諾,這些錢中誰請托我給他辦過任何事,我答應過別人甚麼了嗎?這些最基本的要素都沒有,怎麼能夠得上受賄?!親戚朋友送我的錢你定為受賄,我送給他們的錢難道就是行賄嗎?「法官無言以對。
  
因為陳學升不認罪,法官無法判案,開庭時他們也很尷尬。省高檢的人很快就到看守所來找陳學升。見面就說,你這樣不認罪怎麼行?再不認罪就得加重判決。你這事是省委定的,認不認罪就得判。不認就判你十一年。省委定下的事你能拗得過去?
  
在審判前,陳學升就聽說,刑期已經內定好了。到五月中旬,法院對陳學升二次開庭。這次開庭純粹是走過場了。七月初,對陳學升非法宣判:六年有期徒刑。

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

陳學升被判刑後,也被開除了公職,冤獄出來後甚麼待遇也沒有。他表示,只因修煉法輪功,就被栽贓陷害,遭到如此的枉判,試問公理何在?
  
陳學升說,「表面看對我的誣告、栽贓是某些人的構陷,而實質卻是因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緣故。雖說那個領導的一句話在陷害我的過程中起了根本性的作用,可是沒有江澤民發起的這場迫害,他也不可能說出這樣的話,所以說對我的陷害,其罪魁禍首就是江澤民。迫害我的人充當的就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工具,他們栽贓陷害我,作為迫害法輪功的首犯江澤民,他必須承擔相同的罪責。因此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江澤民犯了誣告陷害罪。」
  
在迫害法輪功、打壓良善的同時,江澤民為了自身的權慾以及維持對法輪功的迫害,利用腐敗拉攏和培植親信和勢力。讓大大小小的官員都能用權去賺錢。在江時代,腐敗成了社會常態。
  
江澤民對官員實行利益均沾,共同腐敗的政策,迅速使中共數千萬官員整體極度腐敗,形成制度性、系統性和公開性的腐敗,並在黨、政、軍各系統培植起由眾多貪官污吏構成的江氏幫派體系,中國政治權力走向了全面腐敗的黑暗時期。
  
如今的中國社會,幾乎到了無官不貪的地步,官商勾結,官匪一家,政府黑社會化。僅從中共落馬官員的貪腐記錄來看,涉貪人數之多、層級之高、數額之巨,牽連之廣、花樣之多,已達登峰造極的地步。中國歷史上任何朝代、任何官員,都無法與中共今天的貪腐相比。即使是最基層的官員,貪污數額也常常令人目瞪口呆。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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