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入籍法生效 入籍還是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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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6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怡然溫哥華報導) 周曉是一名留學生,畢業後順利在溫哥華找到一個不錯的職位。經歷了四年漫長的苦讀和移民申請後,她終於在初夏盼到了移民紙。周曉說:「新入籍法實施後,獲得永久居民前在加拿大的留學和工作居住時間,不再累積到入籍申請的時間之內。加上原本居住滿三年提高到四年,我要比原來多等兩年才能申請入籍。」
  
不過周曉認為,新規根本上影響的是那些需要長期回國居住的人。而對於她這種無論何時入籍都會在加拿大長期生活的人,影響並不大。她說:「唯一的影響是,我的美國旅遊簽證還有兩年就到期了。按照舊規,我原本打算入籍後再去美國,現在看來,還得再申請一次美國簽證。」

《移民彙編》主編、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認為,對於留學生而言,新法和舊法猶如「蘋果和橘子」的關係,並無太大差異。因為舊法要求四年中住滿三年;而新法並不要求每年住滿,居住四年中每年只要求住滿183天,相對更為靈活。

新法核心「長住意圖」 雙飛家庭壓力山大

新入籍法加入申請人必須宣誓有「長住加拿大意圖」,如果移民官發現申請者並無長居加拿大意圖,可拒絕申請。這一點讓許太太很是擔心。
  
許先生在國內工作,太太和兒子定居列治文。許太太說:「我原本打算過兩年兒子讀大學了,我入籍後,回國陪先生。因為依照加拿大法規,我入籍後在中國陪伴先生的居住時間,算作先生在加拿大的居住時間。一來幫他留住加拿大身分,二來我也回去陪著他。現在看來這個計劃得重新考慮。」

許太太擔心,如果她一入籍就回國,移民局會認為她違背「長住加拿大意圖」,這樣連自己的身分都可能難保。加上「移民監」的延長,許先生的身分也可能不保。

專家:新法執行難預測 移民不住加或難保身分

針對像許太太這樣的「雙飛家庭」,李克倫表示,「長住加拿大意圖」是新法的核心。而對於新法的執行力度會有多大,他說:「法律的一般目的是提供可預測性,而此次頒布的新入籍法的問題在於,在很多案件中,申請者將無法確定他們的行為是否會導致他們失去入籍資格。」
  
卑詩大學法律教授Catherine Dauvergne也表示,按照新規,即使申請者已被簽發加拿大護照,移民局若後來發現申請者入籍後未實際長居加拿大,移民局依然可褫奪申請者的公民權,後果可以非常嚴重。

移民部長亞歷山大(Chris Alexander)本週在多倫多再次強調,新規就是要避免那些『身在曹營心在漢的申請者』,而入籍不僅意味著投票權和一本護照,更是社會責任的象徵。

是否入籍 見仁見智

不過有移民律師則擔心,新規實施後,不少家庭可能會放棄入籍的打算。
  
陳太太說:「來加拿大後,我一直就對是否要入籍很糾結。老人嘛,很難像年輕人那樣融入這個社會,如果入了籍,想回去還得辦簽證。現在好了,64歲以上才能免考英文,我已基本放棄入籍打算。」
  
馬先生雖然在溫哥華的工作和生活已十分安定,不過他暫時沒有申請入籍的打算。原因簡單,就是為了回國方便。馬先生說:「我每年多次回國。雖然現在回國可申請十年簽證,但還是覺得麻煩。」 馬先生表示,看到身邊不少朋友回國後混得不錯,總想著自己以後說不定也會回國發展。
  
何先生認為,是否入籍,很大程度上決定於這個家庭和個人是否能夠真正融入這個社會。他身邊的一些朋友其實非常喜歡加拿大,只是無法在加拿大找到滿意的工作,才不得不回流。
  
陳女士對於新規提升入籍要求,非常支持。她認為,移民應該盡力學習加拿大的文化和語言,找到歸屬感,適應當地工作環境,並調整好心態。而加拿大護照不僅在國際上被廣泛認可和尊重,持有者還可享受多國免簽待遇,她相信會有更多的移民盼望成為加拿大公民。
  
陳女士居住在素里,入籍前常常過境前往美國購物和加油。她說:「當時我持中國護照和美國簽證。入美國海關時,每幾個月就需要到大廳去排隊辦入境卡,每次排隊快則半小時,慢的時候等過兩小時。當時我就想,居住期一滿我就申請入籍。」
  
陳女士說:「加拿大護照給我的生活帶來很多便利和機會。有一次,公司要派人前往美國出差,我因為持有加拿大護照,沒有簽證顧慮,所以得到了這個機會。」
  
前不久,陳女士同家人前往歐洲度假,從巴黎去英國時,正好碰到一群中國人一起過海關。排在前面的是一家來自中國的遊客和一個前往倫敦的中國留學生,海關對每個中國人都盤問得很仔細,幾乎到了刁難的地步。到了陳女士,當夫婦倆遞上加拿大護照時,海關的臉色一下就變晴了。陳女士說,「我那時才感到一本護照的差異。」  ◇

責任編輯:何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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