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清心:王憲淮二審後回家 迫害難以為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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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6月01日訊】據明慧網報導,2015年5月25日,河南淮陽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憲淮二審開庭。開庭後,連審判長、陪審員、書記員、公訴人的姓名都未公佈,王憲淮不得自行辯護的情況下,僅十幾分鐘就草草結束了。王憲淮在法院門口上看守所的車時喊:「法輪大法好!」體檢時,他血壓一百八十,看守所不收。一審審判長馬駿對王憲淮說:「是送你回家,還是叫你家裏來人接你?」王憲淮說自己打車回家。最後是家裏來人把他接回去的。

王憲淮回家這一幕,和今年4月8日遼寧營口法輪功學員吳瑞庭夫婦經歷的幾乎一模一樣。非法庭審後,營口市看守所以有病為由不收人,公安局對檢察院說,你們把人送回去。檢察院說,人不能拉,拉回去往哪放?領導就叫我把材料拿回去。公安局的人說,你們檢察院要判人家刑,你不拉誰拉?他們互相推卸責任,都搶先揚長而去。最後,吳瑞庭、朱瑞敏夫婦自己找車回家了。

對法輪功案,不僅公檢法三家互相推諉,就是公安系統內部也相互推脫責任,出現幾不管的現象。據明慧網報導,2014年8月11日,河北某市兩位法輪功學員因講真相遭人惡告,就近的A派出所警察聽真相後,以事發地點是相臨B派出所的地盤為由,把兩人交給了B派出所,讓他們看著辦。B派出所接人後也不願意管,以兩人戶口應該歸C派出所管轄為由,移交給C派出所。C派出所看前兩個派出所都不管,就更不想管了,乾脆直接讓二人回家了。

最近兩年來,中共江澤民勢力受到重創,對法輪功的迫害越來越難以為繼。很多法輪功案件從普遍重判向輕判的趨勢發展,各地出現諸多法輪功案件審而不判、發回重審、判緩刑、免於追究刑事責任、撤回起訴、不起訴、做出其它處理的範例,彰顯了人性良知的日益覺醒。

2014年,當局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追責制」,譴責「駭人聽聞的反人類罪」,昭雪冤假錯案,首次實現國家賠償。2015年,4月15日,新華網頭版頭條新聞《立案登記制5月起全面實行:有案必立 有訴必理》,5月1日起施行。

5月興起了訴江大潮。大陸各地法輪功學員紛紛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郵寄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控告其是製造和維持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指控其犯有滅絕種族罪、酷刑罪、危害人類罪、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剝奪公民財產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等。實際上,清算的大戲正悄然上演。

按照大陸法院5月1日後實行的「有案必立,有訴必應」原則,起訴人寄給兩高的起訴狀都有回音,「收到了兩高的回執」, 這樣的舉動在以往是沒有的,這表明最高層對法輪功問題的態度正在起變化;法院受理訴江案,明示江澤民必將被審判。

十六年來,面對中共的殘暴,各地眾多的法輪功學員不畏生死,堅持講真相、勸「三退」,他們的大善大勇喚醒無數的世人;一批正義律師站出來,捨身取義為法輪學員做無罪辯護,在法庭上呼喚司法人員的良知善念,喚醒那些參與迫害的公檢法和六一零人員。隨著法輪功真相廣傳和深入人心,他們中有的人已經停止作惡,有的將功贖罪,不再參與迫害。隨著形勢的發展,被非法綁架審判的法輪功學員,會有越來越多的人獲得自由。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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