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鄉音》誣衊案 法輪功上訴取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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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5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捫心新西蘭報道)5月18日,新西蘭法輪大法學會公佈了新西蘭廣告標準局(Advertising Standards Authority)上訴委員會的裁決書,裁決書裁定法輪大法學會針對《鄉音》誣衊廣告投訴案的上訴,取得了勝利;推翻了去年6月份廣告標準局下屬的投訴委員會(Advertising Standards Complaints Board),所做的「理由不充分」的裁決。

去年3月底,就在神韻演出蒞臨新西蘭的前兩週,惠靈頓的《鄉音》報紙突然在頭版上刊載署名惠靈頓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的文章,以批判和煽動式的文革語言,大肆詆譭神韻這個風靡世界的中國傳統文化演出,同時還重複中共「揭批」法輪功的宣傳,令很多華人以為文革的「大字報」再現。

法輪功方面在多方勸善無果的情況下,於4月14日向新西蘭傳媒委員會做出投訴;由於《鄉音》堅持聲稱這篇文章不是該報發表的文章,而是刊登的廣告,所以投訴轉到了廣告標準局,該侷下屬的投訴委員會,則因為「這個廣告」是否違反了新西蘭法律和人權法案的申訴不屬於他的司法範疇,駁回了這項投訴。

新西蘭法輪大法學會在「法律諮詢」的協助下,於去年6月26日向廣告標準局上訴委員會提起上訴;上訴委員會在全面重新審視後,裁定法輪功上訴成功。

裁決書說,雖然「廣告宣傳是民主社會運作的一個必要部份」,但是「所有的權利都有限度」。

上訴委員會發現,「這個廣告對法輪大法修煉者和神韻演出的描繪方式,很可能對他們造成嚴重的冒犯、蔑視、欺侮和嘲弄」。

上訴委員會還說,這個廣告中對於法輪功修煉者和神韻演出的污衊性說辭,都是利用廣告的形式,讓人感覺是事實而不是單方面觀點,這極有可能誤導或欺騙民眾,扭曲人們對於法輪大法修煉者和神韻演出理念的認識。

新西蘭法輪大法學會對廣告標準局上訴委員會的裁決表示歡迎,同時警告《鄉音》及中國統一促進會的某些人,不要再自欺欺人、自掘墳墓,想依靠鑽民主國家法律空子來僥倖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根本不可能成功!

責任編輯:張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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