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5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李文淨舊金山報導)5月21日,在舊金山規劃委員會(Planning Commission)就日落區大麻店申請聽證會上,100多位各界民眾準備擠滿了聽證會現場,他們向委員會呈交了7千多個反對簽名。最後,委員會6:0一致否決了大麻店提議。
申請大麻店開張的地址是2139 Taraval St,隔壁就是一所華人教堂中華福音教會。三藩市華人基督教聯會書記蕭智新說:「大麻店就開在教堂隔壁,將對進出教會的老年人和年輕人身體造成影響,他們在隔壁就能聞到大麻煙的味道。」
中華福音教會的代理律師、太平洋法律協會(Pacific Justice Institute)首席法律顧問凱文‧斯耐德(Kevin T. Snider)說:「我們認為無論法律還是事實都站在我們這邊。」「市府有義務令針對成人的服務遠離兒童出入的地區。」
斯耐德表示,中華福音教會教堂有兒童參加、還有青年輔導項目,周圍有5個服務於兒童的業務,2所學校,包括一所天主教學校和一所公立學校,所以這一區域有許多兒童活動。
根據聯邦法律,大麻屬於一級毒品,持有大麻屬犯罪行為,但加州法律允許醫用大麻使用,但僅限於醫用。
太平洋正義協會舊金山灣區諮詢委員會(San Francisco Bay Area Advisory Board)主席李少敏表示,問題是大麻店一開,並不清楚裡面的運作狀況,他說:「賣出的大麻往往作為娛樂用途,聯邦因此而掃蕩了不少這樣的大麻店。」
中華福音教會牧師馬德曙表示,他們在短期內就徵集了7千多個反對簽名,他說:「他們說是醫用,可是呢,你看一年一次在金門公園3月20日那些狂歡,沒有一個像是快要死的病人。」
馬德曙說:「他們的宣傳都是為自己講話,而且還要影響別人來同情他們,實際上我們呢,是被他們壓迫的,他們開成的話,我們的教會怎麼辦?」
社區人士王立明表示,大麻做藥用是因為二戰前藥品沒那麼多的情況下採用的,但目前美國醫藥協會和藥監局認為,大麻作為醫用並非必須。
2139 Taraval St所在地5年前就曾提出大麻店申請,但大麻店的上訴被駁回。當時日落區市議員朱嘉文規定,日落區的大麻店申請需要用「有條件使用」(Conditional Use),比其他區是基於「自由裁量」(Discretionary Review)更加嚴格。目前舊金山日落區是舊金山唯一一個沒有大麻店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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