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5月18日訊】少林寺門票之爭,近乎是一筆爛賬。涉事雙方,少林寺與嵩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都不值得同情。相形之下,少林寺好像弱勢一方,實則其淪落至此,純屬咎由自取。今日中國,佛門不再清淨,和尚滿口生意經,無論山間野廟,還是名剎古寺,概莫能外。 這其中,少林寺自是翹楚,它要生存,須得融入世俗,毋庸苛責,然而過度商業化,卻使寺院淪為會所,方丈化身CEO。這就要說到釋永信。我的這位老鄉,未必是一個優秀的僧人,卻絕對是一個優秀的商人,這一評價,還可以用在郭敬明身上,拋開本行,在商言商,他們都堪稱奇才。正是在釋永信的苦心經營之下,少林寺迅速壯大,同時陷入了無盡的爭議,永信其人,更被視為佛門淪喪的標誌人物,飽受譏嘲。
佛門淪喪,權門更加不堪。以寺廟為中心,將方圓十裡圈成景區,成立旅遊公司、景區管委會, 藉機大肆攬財,正是地方政府的拿手好戲。門票收入,大頭歸政府,小頭歸寺廟,以少林寺為例,景區門票100元,它們僅得30元。當賬目出現糾紛,嵩管委的官員尚且振振有詞:「少林寺要那麼多錢幹什麼?少林寺都是出家人,能花多少錢?他們接受那麼多佈施,什麼時候被審計過?」這便是俗稱的流氓腔,出自官爺之 口,十分駕輕就熟,毫不令人驚詫。
此等流氓腔,我曾見識一次。吾鄉與時俱進,大興土木,鄰家老人的房子被拆遷,關於賠償數額,與鎮政府討價還價,相持不下,一位副鎮長遂拍案而起,怒斥道:「你個老棺材瓢子,都快閉眼了,要這麼多錢幹什麼?」可憐那位老人,差點被氣得心臟病發作。
對此糾紛,有人評價:「假和尚遇到真流氓」,「騙錢的遇到搶錢的」,「不要臉的遇到更不要臉的」……這一比,高下立判。和尚談生意,終究還是跨界;官員耍流氓,有時正屬本色。既然耍起了流氓,便無道理可講。少林寺去打官司,訴諸法律,毋寧輸在了先手。
二者所爭在門票分配。門票的性質,決定了這場衝突,毫無公義可言。「協議」「維權」云云, 只是脆弱的虎皮,掩藏不了分食不均的實質。對此,與其歸結為佛門與權門之爭,還不如說是官商之爭,更見根底。與我們熟知的官商之爭一樣,官人與闊人搶奪魚 肉,然而百姓就是魚肉;其紛爭原本關乎公眾利益,然而最該出場的公眾卻被關在了門外。
因此,論及少林寺與嵩管委之爭,有一關鍵問題不容忽略:不是門票該怎麼瓜分,而是該不該收 門票。論法理,論佛理,門票這玩意,都不當存在。官府耍流氓,不必浪費口舌;和尚談生意,尚可說道一二。禪語雲:「拆了門檻便無內無外」,釋永信在佛門周 旋數十年,當知此理,拆除門檻,取消門票,一應紛擾,渙若冰消。釋迦牟尼佛割肉飼鷹的故事,釋永信更不會陌生,而今,少林寺盆滿缽滿,已經夠壯了,大和尚大腹便便,已經夠肥了,捨去門票收入,不過九牛拔一毛,絲毫無損於金身,反而印證了佛法,何況門票這塊肉,原是出自芸芸眾生,官爺吃得,和尚吃不得,倘將 此肉從官爺嘴裡奪出,回歸百姓,正可見我佛慈悲。再者,不談道理談生意,其實不難權衡,取消門票,少林寺的所失(錢財)遠遠小於所得(名聲),須知對今日 少林而言,最緊缺的不是錢物,恰恰便是名聲。
--轉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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