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4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程靜報導)中共最高檢發消息稱,周永康被天津檢方以「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提起公訴。
大陸時間4月3日早上約9點,中共最高檢發消息稱,天津檢察機關對周永康「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案提起公訴」。
消息稱,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書記周永康「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洩露國家秘密」一案,由最高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天津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4月3日,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周永康在擔任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副總經理,中共四川省委書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公安部部長、國務委員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社會影響惡劣,情節特別嚴重;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共最高檢察院發佈的消息沒有說明周永康案的審理日期。3月中共兩會期間,最高檢察長曹建明曾表示,將公開審理在反腐中落馬的「大老虎」周永康和徐才厚等高級官員。但目前不清楚會「公開」到何種程度。
2014年7月29日,周永康被指「涉嫌嚴重違紀」立案審查。2014年12月5日,周永康被開除黨籍,被指「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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