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4月26日訊】加州參議院交通委員會(The Senate Transportation Committee),近日投票通過了少數黨領袖夏樂柏(Bob Huff)提出的禁止使用「停車標誌錄像」議案。
這個SB 218法案要求,政府機構或者地方政府禁止使用「停車標誌錄像」作為自動交通執法,或者創收的運行模式。
2007年,加州山野休閒與保護局(MRCA)在公園裡和觀景臺等處的一些停止標誌牌上,開始他們控制的攝像頭,自動拍攝車輛停止過程。MRCA根據錄像,找出那些在停止標誌處沒有完全停下的車輛,罰款100美元。
參議員夏樂柏表示,目前的7個自動監控設備,每年可以徵繳數百萬美元的罰款。但是,沒有法律授權在有停止標誌牌的地方,使用自動監控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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