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4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光澳洲悉尼編譯報導)南澳一名年輕的母親狀告跨國科技巨頭IBM公司在其休完產假上班後,讓她超負荷工作。但法官判其敗訴,並判其需支付15萬澳元的費用。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軟件工程師凱莉楊(Kelly Yeoh)稱,在她只應該工作20個小時的期間,她有些星期需工作60個小時。澳洲聯邦巡迴法院在3月下旬對她的投訴進行了聽證,並做出了有利於IBM公司的裁決。
法官斯特雷特(Sandy Street)說,楊2008年在堪培拉IBM工作期間休的產假。在搬到阿德雷德後,她於2009年7月又加入了南澳IBM的團隊工作。
IBM批准了她的將工作減至每週20小時的請求。
一位IBM的經理報告稱,因為楊正著手的項目的改變,她必須「提高技術」,並說她在2010年年初之前都表現的很好,但在2010年3月,該經理對她的工作效率產生了的擔憂。
楊稱,她被要求每週工作超過20小時是對她的歧視。她聲稱,有將近14個月,她每星期工作40〜60小時,因為她被分配的工作量無法在20小時內完成。
但法官表示,楊並沒有被要求工作更長時間。
IBM的一項行為準則稱,該公司「努力保持不存在歧視和騷擾的健康、安全、高效的工作環境」 。
對於涉嫌歧視,楊說她提出過口頭投訴,但沒有作出書面投訴,因為她感到恐懼而且沒有準備好提出此事。
然而,斯特雷特法官說楊「明顯的是一個非常聰明、口齒伶俐、能幹個的人,能夠很好地作出書面投訴,如果她選擇這樣做的話。」
他稱,他贊同IBM經理的證據,楊已被告知,她不應該工作超過20個小時。他否決了楊所提出的公司因其性別和作為一個年輕的母親而對她歧視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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