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揚州「大管家」貪腐的「四個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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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4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莊正明報道)有江澤民「揚州大管家」之稱的南京原市長季建業,近日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有官媒博文稱,季建業案的判決有「四個想不到」。

4月7日上午,山東省煙台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原南京市市長季建業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

4月8日,新華網博客發文稱,季建業被判15年是咎由自取,季建業案至少讓公眾有「四個想不到」。

一是甚麼崗位都敢胡來。季建業從中共江蘇省蘇州市吳縣縣委副書記的小官一直到南京市市長,這過程都在利用職務之便,為有關單位或個人謀取利益。

二是受賄時間之長令人瞠目結舌。其受賄時間從1992年10月至2013年上半年,長達21年。

三是建築腐敗佔九成。季建業共有7項犯罪事實,6項涉建築腐敗。

四是3人行賄占比超總額九成。季建業先後21次非法收受別人給予的財物1132萬餘元,而徐東明、朱天曉、朱興良3人給予的財物約占季建業受賄總額的94.1%。

季建業被判15年的消息傳出後,大陸網民議論紛紛。各大新聞網站相關評論跟帖中「太輕了」、「不認同」、「出乎意料」、「為甚麼不是無期徒刑?為甚麼不是死刑?」等聲音較多。

相關大紀元文章跟帖上有讀者分析:「貪污那麼少?要那麼少,怎麼這麼熱衷拆遷?而且才沒收那麼點錢。估計一定是把江蛤蟆給咬出來了,所以才這麼輕判。」還有讀者稱:「舉報江澤民是正確的,有這樣的機會一定要抓住。」

此前,2013年10月季建業被宣佈接受調查,2014年中國大年除夕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據《21世紀經濟報導》報導,季建業在接受調查期間,配合調查,並寫出了萬餘字的《我的悔過書》。

季建業是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的心腹,受江澤民提拔一路高昇,在江澤民老家揚州任市長、書記達8年,被稱為江老家的「大管家」。2005年,江澤民「全退」後第一次返鄉時,季建業陪在江身邊鞍前馬後伺候。

責任編輯:林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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