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3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純之編譯報導)週三(3月4日),洛杉磯市議會投票通過,允許洛杉磯人在人行道和街道之間屬於市府的地帶上,種植蔬菜和水果,但種植果樹仍需獲得許可。
此前,除了草和某種灌木以外,如果想在該地帶種植任何其他植物,需花費400美元申請許可。經常有屋主因未遵守規定而被罰款。但現在市議會已通過條例,說人們可以種植可食用植物來替代草和灌木,比如蔬菜和水果,但前提是要符合洛杉磯市的街道景觀指導條例。
現在的問題是街道景觀指導條例還沒有準備好更新,市工作人員仍然在修改條例,比如可食用植物應該距離路邊多遠,允許它們長多高等等。這些規定也必須在市議會上通過。
市議會在兩年前就開始著手修改條例,該條例最終的變化是社區組織多年倡導的結果,目的是使居民,特別是較貧窮和擁擠的社區居民,可以種植自己的食物。
不過週三的會議上,議員帕克斯(Bernard Parks)也特別提醒同僚修改條例時,要考慮種植蔬菜和水果將可能影響司機、行人和殘疾人利用人行道等情況。比如,玉米稈或者藤本植物西番蓮果種的距離路邊太近,會使人們下不了車。
市長加西堤有10天時間考慮是否同意該條例。如果市長簽字許可,該條例將在大約30天後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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