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3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周小雙編譯報導)因快餐業從業者持續通過罷工和抗議活動呼籲將時新翻倍至每小時15美元,全球快餐業巨頭麥當勞公司不堪重負,其代表律師週一(3月30日)對聯邦行政法官稱,麥當勞品牌已經成為工會策劃的抗議活動的犧牲品,可能會傷害麥當勞與眾多加盟商之間的關係。
據《華爾街日報》報導,自週一開始,美國聯邦行政法庭就麥當勞等一些大企業是否對他們的加盟商的一些行為負有責任舉行系列聽證會,如加盟商支付給快餐店員工的時新太低等問題。聽證會全部由前國家勞資關係委員會(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NLRB)地區律師、勞動工會的律師埃斯波西托(Judge Lauren Esposito)主持。
報導稱,NLRB總法律顧問於去年7月份裁定,麥當勞公司對僱傭和薪資違規負有連帶責任,而不只是加盟商負全責。若這一判決最後實現,將不僅僅是影響麥當勞或者快餐業,而是會影響到一系列不同行業特許加盟時有關勞工問題的責任界定。
因為最近的「快餐前進」(Fast Food Forward)的遊行示威得到了國際服務業僱員工會(SEIU)所支持,一旦大型公司被認為負有連帶責任,SEIU之類的工會組織將會更容易組織工人進行抗議,並與大公司進行進一步的薪資談判。
「快餐前進」示威者此前在麥當勞等快餐店舉辦抗議活動,要求快餐店提供最低時新15美元,並獲得組織工會的權利。
克羅韋爾&莫林律師事務所(Crowell & Moring LLP)的勞資就業律師卡爾辛(Christopher Calsyn)認為,若像麥當勞這樣的品牌擁有者需要為其加盟商共同承擔勞動侵權責任時,麥當勞無疑被認為是一個聯合僱主。在這種情況下,麥當勞能否通過質量要求、品牌管理和培訓獲得足夠的員工控制權將成為關鍵問題。因為傳統的母公司都可以直接僱用或解僱旗下子公司的員工。
現在的問題在於,SEIU的法律團隊成員德恩(David Dean)認為,根據現行法律標準,麥當勞符合作為聯合用人單位的條件,因此麥當勞「從本質上與加盟連鎖店的勞資關係密切相關」。
麥當勞則認為,擁有90%麥當勞連鎖店的加盟商,都由各自設立自己的工資標準和工作條件。
國際特許經營協會(IFA)等貿易團體則認為,把特許人作為共同僱主破壞了長期以來建立的、賦予加盟商自主權的良好業務模式。
若埃斯波西托法官判麥當勞敗訴,麥當勞很可能會繼續上訴至華盛頓的NLRB總部,由5名董事會成員裁決,若仍無法解決,則這一勞資爭議可能會升級至聯邦上訴法院,並最終由美國最高法院裁決。
責任編輯:蘇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