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起草新規:卡車司機危險行為可報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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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3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筱甜澳洲阿德雷德編譯報導)南澳政府正擬起草新規定,即卡車司機危險的駕駛行為如被交通警察抓獲,或司機在酒後或吸毒後開車,這些違法行為將匯報他的主管。而根據現行的法律,鑑於隱私條款的規定,警察是不允許將其司機的違法行為通知車主的。

據澳廣新聞報導,南澳交通廳長穆利翰(Mullighan) 稱,這項規定的變化將確保車主們更好地瞭解其司機的駕駛行為和嚴重的罪行,如酒後、吸毒後駕駛。他表示需要在保障道路安全和保護司機隱私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

南澳道路交通協會(SA Road Transport Association)主管希爾(Shearer)說,該組織過去12年來一直呼籲修改該項規定。他說,這個變化會社會帶給最佳利益,並會受到廣大貨運業的歡迎。

穆利翰表示,這項改革將堵塞漏洞,應該儘快實施。

責任編輯:陳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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