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3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默迪編譯報導)兩年前的美國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是繼911後美國最嚴重的一次恐怖襲擊。本週四(12日),波士頓聯邦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多位證人出庭作證。其中一名孟姓華裔證人講述了在嫌犯逃逸的過程中自己遭其劫持、最終脫逃並報警的恐怖經歷。警方表示,孟對警方抓捕嫌犯提供了直接幫助,也避免了嫌犯持槍前往紐約製造更多慘案。
美國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發生在2013年4月15日,造成3人死亡,260多人受傷。嫌犯是26歲的塔米爾南‧沙尼耶夫(Tamerlan Tsarnaev)和19歲的喬卡‧沙尼耶夫(Dzhokhar A. Tsarnaev)兄弟二人。他們在爆炸案當天劫車逃逸,3天後槍殺一名警察,4月19日凌晨與警方發生槍戰,塔米爾南被擊斃,喬卡逃逸後當晚被捕。
據《波士頓環球報》(Boston Globe)報導,嫌犯逃逸的過程中,即警察被槍殺後不久,警方接到一名華裔居民孟頓(Dun Meng,音譯)的報案,他表示自己遭到劫持但已逃脫,劫匪確定是爆炸案嫌犯。警方根據這一重要線索最終找到了嫌犯,並將其繩之以法。
華裔講述「恐怖」逃脫經歷
本週四(3月12日),孟頓在波士頓聯邦法院出庭作證,講述了當時的經歷。孟曾是一名中國留學生,畢業於美國東北大學交通運輸工程專業,後成為一家公司的合夥人,研製開發送餐的手機應用程序。
1. 被爆炸案兇手劫持
孟頓說,爆炸案發生後的4月18日那天,他離開位於劍橋的公司,駕車駛入波士頓。途中,他停車回覆手機短信的時候,突然一輛車停在後面,隨後車上的人下來走到他的側面車窗邊。起初他以為是問路,就把車窗放下來,但很快,他發現對方手裡有槍。
在法庭上,孟頓指認此劫匪就是已被擊斃的塔米爾南。後者當時跳上他的車,用槍指著他的頭向他要錢,並搶走了他錢包裡的45美元。隨後,塔米爾南命令他開車,向沃特敦(Watertown)方向行駛。途中,他說:「你知道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嗎?是我幹的,我還剛在劍橋殺死了一名警察。」兩人途中各自講了過去的一些經歷。孟頓駕車時,發現有那輛轎車一直跟在後面。
到了沃特敦,兩輛車停下來。孟被命令坐到後排座位,第二輛車裡的人把一些東西搬過來,然後也坐在後排座上。塔米爾南開始駕車。孟在法庭上被問到是否看到當時和他一起坐在後排車座的那個人時,他指著出庭的喬卡證實說「就是這個人」。
2. 成功逃脫
孟說,車又行駛了一會兒,然後停在一個死胡同裡,非常黑,他當時以為自己可能會在那裏被殺。但喬卡讓他把手機連到車上,並開始播放一張音樂光碟,是一種很奇怪的「宗教」音樂。他們還說要駕車去紐約,但快沒油了,所以需要折返到加油站。
孟頓騙他們說自己的車沒有導航系統(GPS)。他還接到朋友打來的兩個電話,但劫匪命令他只能說英文,如果說中文就殺了他。
車停在加油站後,嫌犯喬卡拿走孟的ATM卡去付錢。孟說,他當時意識到那是一個絕好的逃跑機會,因為他看到車上的塔米爾南手裡沒有槍。
他說:「我當時非常緊張,現在每次想起來仍然覺得恐怖,那是我一生最艱難的決定。我衝出車門,但感覺到那人企圖抓住我,我跑過街對面的另一個加油站,懇求一個員工幫忙打911。他把我藏在加油站裡面,然後報了警。幾秒鐘後,警察趕到。」
法庭上,律師向陪審團出示了加油站商店的監控視頻,可以看到喬卡拿了些飲料和零食後朝收銀台方向走去,塔米爾南跑進來,然後兩人出門。
兇手槍殺警察手段殘忍
遇難警察科利爾(Sean Collier)來自麻省理工大學警署,於4月18日被槍殺,當時塔米爾南企圖偷槍未遂,而後殺害了他,事件發生在嫌犯劫持孟頓之前。本週四早間,一位陪審團成員看過屍檢照片後不禁流淚。
羅賓森(Renee Robinson)醫生出庭作證說,26歲的科利爾警官在警車裡遇害,子彈射入了他兩眼之間的部位。由於是近距離開槍,他的臉上還有很多槍口熱氣導致的紅點傷痕。羅賓森醫生說,在科利爾體內發現3顆子彈,但無法判斷開槍的先後順序,科利爾當場死亡。
喬卡被控30項罪名
開庭當天,另一嫌犯喬卡被控以30項罪名,其中17項可能面臨死刑。如果陪審團判定罪名成立,接下來將決定是執行死刑還是終身監禁。
喬卡的辯護律師上週在公開聲明中承認,被告確實是波士頓爆炸案和槍殺警察的兇手。但律師在法庭辯護陳述中說,喬卡是在塔米爾南的指使下作案,後者才是主謀。
據悉,沙尼耶夫兄弟是「自我激進化」(self-radicalized)的穆斯林,爆炸案之前一兩年通過網絡看到極端組織的材料後加入恐怖組織。
在辯護律師陳述後,警方證人也講述了他們接到報警後追捕兇手、發生槍戰、塔米爾南被擊中後死亡等情況。此案將於下週一繼續審理。**
責任編輯:蘇明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