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2月13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喬龍報道)河南鶴壁訪民鞏進軍被控刺死保安員一案,本週四(2月12日)經過一天的庭審後,當晚5點多審結,法官擇日宣判。鞏進軍在最後的陳述中,要求追究非法截訪的責任,同時揭露他受到電刑、夾手腳等酷刑,為了保命才簽字認罪。公訴方當庭出示一份鶴壁信訪局長的證詞,承認以12,000元僱傭黑保安。
本週四,鞏進軍案庭審進入第二天。
關注庭審的河南維權人士王譯當天告訴自由亞洲電台,在證人中:「黑保安截她們上車的時候,其中一個叫王桃梅,還有一位姓賈的女士,還有另外一個,我記不清了。他們都一同翻供了,因為當時人死以後,他們在河北被抓住以後,這份供詞,王桃梅根本不認識字,她也不知道上面(筆錄)寫的甚麼,警察對她進行毆打、恐嚇。還有另外一個女士的眼睛根本看不見,她也不知道上面寫的甚麼,是在警察恐嚇下,逼他們寫的。他們做老虎凳,然後被電擊。」
被告人鞏進軍的弟弟鞏波週四對記者表示,法官傳召三位公安出庭,回答被告及律師提問是否對訪民刑訊逼供,但大多回答「不知道」或「記不清了」,其中一位叫趙曉陽(音)的警察被問及為甚麼2013年11月15日早晨四點,把鞏進軍帶到公安局,卻到當晚10點40分才開始審訊。
鞏波說:「趙曉陽警官回答是,因為鞏進軍前期不配合我們辦案,所以審訊時間才晚了。(問)為甚麼到晚上10點多,又配合了他們辦案?按你說的是鞏進軍對這個案件,一開始就供認不諱,為甚麼他還說我哥哥不配合他們辦案機關辦案?」
也是鞏案訴訟代理人的鞏波說,出庭作證的三位訪民也在庭上指控,受到公安不同程度的刑訊逼供。而他的哥哥受酷刑後,在警方準備好的口供上簽字。
他說:「在法庭上出示的一些我哥哥的口供,全是假的,全是非法的,和他正常的簽字明顯不一樣。如果受過刑訊逼供以後,手是發抖的簽字,後來寫的東西的簽字,前期和後期有明顯的對照。他(鞏進軍)表述是受到嚴重的刑訊逼供,不簽字就用電刑、又夾你的手,夾你的腳,再打腳銬,站不能站,坐不能坐。為了保護自己不被他們打死,在他們做好,打印好的筆錄上簽字。實際上,這個案子根本不存在我哥哥用刀刺傷或者刺死人。」
鞏波表示,到目前為止,公訴人及公安無法證明刀的真正來源。
「也不知道車上哪一位拿著刀,刀的來源都沒有搞清楚。因為我哥哥最後是在車裡拾起刀自衛,拾刀的時候,這個人(保安)已經受傷了。(鞏進軍)經過搏鬥以後,才拿起了這把刀自衛。抓住了他們截訪的一個人,情況是這樣。」
他還說,公訴人甚至無法證明保安員死亡時間。
「醫院死的,還是在車上死的,還是抱到車下以後死的,沒有人能證明他甚麼時間死亡。」
記者:當時車上有8個保安員,是嗎?
回答:現在說是八個,但誰能證明是不是8個。法庭也沒有調查,檢察院也沒有調查,公安也沒有調查。具體多少人,現在是一個迷。
在庭審中,公訴人出具一份證明政府人員僱傭黑保安的材料。
鞏波說:「今天上午,公訴人出具了一份鶴壁市山城區主管信訪的領導,名字叫趙秀山,他出具一份證明,證明了是他僱傭的這批黑保安,僱傭了多少人,他不說,只說僱傭了黑老大,這一次押送這4個人,支付給黑保安一萬兩千元錢。」
新華網於2013年11月30日報導,11月15日凌晨,鶴壁市赴京非正常上訪人員鞏進軍在送返途中,傷害致死一名跟車送返人員。對負責勸返安排負有直接責任的趙秀山,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並免去其山城區信訪局副主任科員職務。
鞏進軍的辯護律師劉書慶週四對記者說,保安員非法羈押訪民已經構成犯罪。
「他是非法拘禁罪,而且是在進行的狀態中,他(鞏進軍)是正當防衛。」
記者:他們有沒有證詞?
回答:除了被鞏進軍控制的人,其他人都沒有找到。本來應當能找到,因為(案發)車主管某是有聯繫方式的,車號可以查出身份信息,保安都是車主管某找的。但是他們沒有找管某做筆錄,公安機關辦這個案子相當粗糙,好像故意在隱瞞甚麼。
庭審於當晚5點多結束,法官擇日。鞏進軍在最後的陳述中對政府僱傭黑保安押送訪民提出譴責,還說自己是一名受害者,如今卻被起訴。
2013年11月15日凌晨,鞏進軍及3位訪民被鶴壁市政府僱傭的截訪人員,強行從北京馬家樓訪民接待站押回途中,與截訪人員發生衝突,導致一死一傷。案件涉及公權力是否被濫用,引起社會關注。
責任編輯:李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