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12月25日訊】12月24日,21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前總裁沈顥涉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系列案件,在中共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一審宣判。判處沈顥有期徒刑4年,罰金6萬元(人民幣,下同),追繳違法所得。
據大陸媒體報導,法院以強迫交易罪判被告單位21世紀傳媒公司罰金948.5萬元,對系列案件的其餘被告單位分別處罰金3萬元至5,443萬元,追繳違法所得。
此外,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等數罪並罰,判處沈顥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6萬元,追繳違法所得;對系列案件的其餘被告人分別處1年6個月至10年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據報導,法院稱經查,2009年8月至2014年9月,21世紀傳媒公司及沈顥為謀取經濟利益,利用職務及權利,向四川郎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9家被害單位索取錢財共計728萬餘元。
2009年12月至2014年8月,21世紀傳媒公司、沈顥等及其統一掌控的相關媒體和財經公關公司,利用登載負面報導給被害單位施加壓力,迫使70家被害單位簽訂廣告合同,涉及金額1,897萬餘元。
此外,該系列案件中相關被告人和被告單位也涉嫌犯罪,一併追究刑事責任。
沈顥表示服從法庭判決,不上訴。
責任編輯:洪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