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省半數租戶被扣減租房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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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2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朱麗婭悉尼編譯報導)悉尼近郊Stanmore租客懷恩(Toni Wynne)自認為是理想的租戶,她按時付房租,驗房報告結果也很完美。

據澳洲Domain房地產報導,但當她提出等待維修和維護的時間長達幾個月的問題後,決定退租,這時房子經理扣減了她的全部押金,2800澳元。

這些費用被描述為租約中斷費,她認為這不公平,她按照租房合同在提前六週的通知期限內。當房產代理拒絕討論該問題時,她向紐省民事與行政管理仲裁庭提出了申述,最後扣減的押金減少了一半。

在上一財政年度中,有一半的租房者沒能拿回全額押金。

根據住房租賃法討論稿提到的紐省租房押金統計數據,在上一財政年度中,9%的租戶失去了全額押金,38%的人失去部份押金。討論稿研究了退還租房押金和解決押金糾紛的過程是否運行良好。

懷恩有專業工作,曾身為房主的她對此感到很驚訝:「他們不願商談,我不得不求助於紐省民事與行政管理仲裁庭。」

2010至2015年間,損失押金的租戶比例已經佔到了一半左右。

租房押金委員會提交的年度報告顯示,在過去的五年裡,全額押金返還方面有了小小的改進 ,每年增加1%左右。

租戶及其押金的返還情況如下:

其中大多數並沒有提交到仲裁庭,四分之三的押金返還是基於雙方的同意,另有23.5%已有申訴通知書,但缺乏後續的正式聽證會。

紐省租戶聯盟政策員庫奇(Ned Cutcher)表示,通常當出現了明顯的損壞和租金拖欠情況,有部份租戶同意房主扣減押金。但是,即使事情並不合理,有時租戶決定不採取進一步的措施。

如果租戶正式索取押金,他們必須向仲裁庭繳納申請費,還需要有信心提供所需證據。

庫奇稱,一旦上述至仲裁庭,房東幾乎總是會獲得部份押金,但能夠阻止房東過多地扣減押金。

據仲裁庭的裁定記錄,房東被判窗簾損壞不能索取賠償,因為已經超過了六年的折舊期限。

來自房地產代理公司Just Think Real Estate的管理合夥人阿爾梅達(Edwin Almeida)稱,通常情況下,上述的原因有房主索賠更換損壞物品的全部費用,或者要求過高的報價,而仲裁庭會考慮到折舊、正常損耗和報價的合理性等因素予以修正。

阿爾梅達稱,租戶的目標應該是在租約一開始就避免任何押金的扣減。

被扣減押金不僅是資金上的損失,也影響到租戶的租房歷史及在緊張的市場中的競爭力。

他說:「租戶可以保護自己最重要的方式之一就是保持詳細的報告,保留註明日期的房屋狀況的照片,並與房產代理保持聯繫。」

租戶不能獲得全額押金返還的五大原因

1、使用廉價的清潔服務或自己清潔不徹底。大約80%的退房檢查在此項上失敗,建議使用房產經理推薦的清潔公司。

2、未能參加最終房屋檢查,租約結束前沒有留出足夠的時間修復房產經理指出的所有問題。

3、在租約開始時沒有對房產進行全面檢查,沒有在規定的七天內將存在的問題報告給代理。

4、接受代理的表面性報告。大多數時候代理提供的報告內容較模糊。

5、忘記自己照像並保留註明日期的數字照片,沒有保持來往郵件。即使電話交談,隨後也應使用電子郵件與代理確認商談細節。這將可用作上訴至仲裁庭的證據。

責任編輯:簡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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