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12月10日訊】如果說我以前竭力避免人權律師這個圈子,是因為李和平律師。我實在受不了自己的家門天天被警察守著,受不了丈夫在外地辦案時被某個派出所抓了進去,受不了丈夫被套上黑頭套綁走暴打。在709事件發生後,我想瞭解為甚麼這些律師成為人權律師?他們是怎樣在外人看來滿地黃金可撈的律師行業裡,選擇了不討好,賺錢少,污蔑少不了的人權律師這條路?
接觸人權律師五個月,我由衷地感慨:這群人權律師,是精英中的精英,律師中的良心!
那些個身價過億的財閥,那些汲汲營營終於登上官場高位的高官,是世人眼中的精英,但是真正的精英卻不是這樣的!良心未泯的人才有機會成為精英。法治社會律師依法辦案不稀奇,一個打著依法治國實際卻肆意妄為踐踏法律的環境裡,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基本權利,是要冒著「被煽顛」「被尋滋」「被失蹤」等等危險的。所以,我稱人權律師為精英中的精英,不是因為他們的學識才幹——他們當然卓越,但是他們做的事任何一個律師都有能力去做——而是他們的執著,堅毅,不肯放棄。他們執著的要求維護委託人的基本的但被剝奪的各項權利:會見律師的權利通信的權利,免於酷刑的權利……正是因為這樣,那些曾經跟人權律師對壘的公檢法司還有官員一旦自己被牽涉刑事案件,拼了命的想要請人權律師,包括把李莊律師抓進監獄的某垮臺高官。因為他們知道,只有人權律師會不屈不撓的維護他們的基本權利,使他們獲得最大限度的法律幫助和人身安全。
所以,讓曾經的對手在身陷囹圄裡想到的,是在錢權都失效的時候想到的,這時候的人權律師是高過錢權,只為公義效力的,讓人欽佩的同時,我覺得他們當之無愧「精英中的精英」這個稱號的。
另外,我說他們是律師中的良心,其實我本來想說社會的良心,但是後來我想律師之於社會,意義是甚麼呢?律師是這個社會文明的最後防線。多少次,我聽到別人轉述當事人的話:我是找了多少律師,才找到敢接我案子或肯接我案子的你們。如果沒有你們,我就去炸市政府了或者去幼兒園門口砍人了。回過頭來想想楊佳,他如果遇到現今人權律師中的任何一位,估計都不會去警局砍人了。多少次被公權力欺壓打算拚個魚死網破的中國平民,因為認識了某個人權律師,放棄了法外之路,轉而尋求依法維權。中國的律師,擔負這個時代變革時期的守護文明和普世價值的重任。而人權律師,恰巧是當中的先行者。他們從來不是英雄,他們只是在舉國麻木中掙扎著,不讓自己麻木下去。他們是在遇見幼童被軋,老人跌倒時,掙扎著,終於不忍,停下了腳步!僅此而已。他們給出的幫助也只是自己懂得的法律知識而已。他們手中無槍無炮,他們沒法用暴力顛覆政權,他們有的是聽見了淒慘的呼叫,停下腳步,最終他們扶起那淒慘呼叫的人,僅此而已。
不要稱他們為英雄,他們僅僅是這個社會精英中的精英,他們是社會文明最後防線——律師當中的良心而已。
向中國的人權律師致敬,無論環境如何艱難,公平正義永在,憐憫良善永在!
709被失蹤律師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嶺
寫於2015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前夕
責任編輯: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