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11月04日訊】「十六年來,我經歷了太多的殘酷迫害和精神虐待,總共被非法關押二十多次、曾兩次被迫流離失所、一次被停發工資、三次非法抄家、一次非法送精神病院、兩次非法勞教(合計三年多)、一次非法判刑。我的女兒心靈受到很大的壓力和創傷,無法正常上學,連工作都不敢在我們身邊,她再也不願看到我被關押和迫害。」
明慧網報導,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原石家莊市橋西糧站職工、今年六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羅智慧女士將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發往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兩院六月九日簽收。
羅智慧女士修煉前,身體有多種疾病貧血、心、腦供血不足、頸椎增生等,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不知不覺全好了,心態有了很大的變化,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婆媳關係和睦,婆婆逢人就誇「五個兒媳,就數智慧最好」。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底,羅智慧女士曾拿出一千元錢給石家莊市團委贊助貧困山區,當市團委問她的名字時,羅女士告訴他們以法輪功名義登記吧,是李老師(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教導我要做好人,是修煉了法輪功我才這樣做的。
被非法拘留:關鐵籠子、扇耳光、長時間戴銬等
一九九九年十月,我依法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坐地休息時,無故被抓。因拒絕說出姓名、地址,在天安門分局被上背銬、坐土飛機,心慌腿抖,吐了一大片,全身冒汗跟水洗一樣,眼看快暈倒了,解開活動一下,又銬上了,警察邊踢邊逼問,直到銬子上到最緊。打開後,手銬的牙子勒出的血印深深地吃進肉裡。我被關鐵籠子四次。後來我被非法關進了北京西客站拘留所和體育場。
有一天,我被一承德中年男人狠狠抽了兩個耳光,當時眼就花了,臉也變了形。打完後警察不敢讓我回號房,讓在他的辦公室罰站了好長時間。十五天後,我被逼交出二、三百元錢,又被送到河北廊坊拘留所,繼續遭非法關押。
就在我被非法拘留期間,石家莊友誼大街派出所、居委會、辦事處,還有我單位受上級嚴令必須到北京找我。他們強拉上我丈夫共去了四趟北京、一趟保定、一趟天津,花去五六千元之多(費用全部都由我丈夫承擔)。
後來,我被押回到石市友誼大街派出所,非法關押四十天。我被銬在椅子上七八天,去廁所也不解銬,只好連椅子一塊搬到廁所去。連日的折磨,腿腫得比原來粗了一倍,根本就蹲不下,毛褲也脫不下來。年底,我被放回家,才知是丈夫被勒索三千元錢(後要回)。警察還威脅我:「如再去北京罰一萬五千元,沒錢,把你丈夫工資、房子抵押。」此後,我經常被二十四小時非法監控。
被關押於莊北空醫院精神病科:綁死人床
二零零零年三月份兩會期間,居委會的張攻蘭帶幾人闖進家中,騙我說「你要上訪有人接待你」。我不去,被從四樓強拉硬拽,強行塞進早已準備好的車裡。
誰知他們竟把我送進了城角莊北空醫院精神病科,在裡面,我被綁死人床、強行灌食,大約十幾天後,被放回。
非法勞教兩次 計三年多
二零零零年五月,我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友誼大街派出所送石家莊勞教所四大隊非法勞教一年,因不穿號服,不幹活兒,戴手銬,罰站,蹲牆根,被普教打嘴巴、嚴管。在關禁閉期間,我看到玻璃上貼著詆譭法輪大法的話,將玻璃砸碎,被四大隊中隊長喬曉霞扇耳光。
二零零一年七月,我再次去北京上訪,被友誼大街派出所接回後,被送石家莊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約五十天左右。在看守所裡我因不穿號服、不背監規,被上手腳連銬十幾天,一個年輕女警察往死裡打。我身上長滿了痱子和疥子。
五十多天後,我被友誼大街派出所又非法勞教三年,送進石家莊勞教所二大隊。因不穿號服,不放棄信仰,警察強制不讓我去廁所,不准和人說話,並由猶大(在中共威逼利誘下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人)吳玉霞、尚正典二十四小時監控。我撕毀猶大的文章,被二大隊大隊長趙志謙(已遭厄運身亡)打臉數十次,抓著頭亂撞數次,並使勁兒揪頭髮,頭髮一撮一把地被揪掉;我被銬在暖氣管上,不讓睡覺,致使頭皮與腦骨分離,頭沉、頭脹,血壓高達230以上。後石家莊勞教所怕承擔責任,二零零一年底,我被家人接回。
二零零二年,我又一次去北京上訪,被友誼大街派出所再次直接勞教,送進石家莊勞教所四大隊。因我不配合他們,警察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幾個猶大輪班不讓睡覺(叫熬鷹),罰站,不讓我和人講話。我不配合,在院裡大喊「法輪大法好」,被四大隊中隊長喬小霞毒打,滿嘴流血。警察指使猶大給我的飯裡偷偷放小白藥片和黃藥片,吃完飯後,我的頭飄飄的,有時沉沉的,從沒有的那種感受,很多事都想不起來。
在裡面我被當成重點迫害,大會小會被點名侮辱人格,諷刺挖苦,損招用盡一起上。警察、猶大一起迫害,導致我精神恍惚,身體消瘦。我還被長時間強制奴役,包筷子、剪鞋幫、糊紙盒,連續兩天兩夜不能睡覺,經常剪著剪著就睡著了。一次次的精神虐待和殘酷迫害,致使我身心受到巨大傷害。
常年被騷擾
二零零八年,中共邪黨以「奧運」的名義實施迫害,七月八日下午兩點多,友誼大街派出所姓楊的副所長,片警謝紅賓等四人再次闖入我的家中,說:「這是橋西分局讓來的,這是『搜查證』。」我說:「全世界有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信仰『真、善、忍』,你們這樣做對你們不好。」他們把印有「法輪大法好」的掛曆拽下來,把師父(法輪功創始人)法像搶走,開始亂翻,搶走了法輪功書籍三十多本,寫有真相短語的紙幣一千多元,還搶走了電腦、打印機、光盤和真相資料等。之後,他們要把我帶到派出所,我堅決抵制。楊所長馬上打電話,又叫來好幾個保安,一共約六七人強行將我綁架到友誼大街派出所,四五個人強行照像,按手印。
緊接著他們把我強行送第一看守所,因身體不合要求,拒收;他們不死心,再接著送,又被拒收。他們不甘心,將我非法判刑三年半,後因我身體狀況不好,監外執行。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我因講(法輪功無辜受迫害)真相再一次被紅旗大街派出所綁架,並被抄家,之後,被送石家莊拘留所拘留十天。
二零一五年三月、四月、五月,石家莊友誼大街派出所、居委會因去年講真相的事三次上門騷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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