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官貪5千萬元 受審時稱受賄多在喝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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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1月29日訊】11月25日,因「涉嫌玩忽職守罪、受賄罪」,廣西河池市前副市長黃德意在廣西受審。庭審中他辯稱,自己在接受財物時不是故意的,很多時候是喝醉時接受的,主觀上是不想要的。網民熱議,酒醒時為何不退錢?

據廣西當地媒體報導,黃德意在擔任中共廣西鳳山縣縣長、縣委書記以及河池市副市長期間,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521萬元(人民幣,下同),為他人謀取利益。

黃德意在庭審時還辯稱:他們(指行賄人員)在送錢的時候,都沒有具體的請求,即使有請求,自己也當面拒絕。「這些錢(指受賄的錢),我主觀上是不想要的,錢在我手上,我是後悔的,但礙於面子沒有退給他們。」

據報導,黃德意的落馬緣於民眾的集中舉報,舉報內容稱他在擔任鳳山縣縣委書記期間,挪用國家防治地質災害資金5,350萬元,在出入縣城的山壁上雕刻「鳳凰壁畫」,這筆錢相當於縣財政年收入的一半還多,但壁畫項目實際造價僅二百多萬元,剩下的錢應該屬於貪污,但法庭未提及,稱事件還在調查中。

黃德意在庭審時荒唐搞笑的辯解,引發民眾網絡熱議。有評論指,把依法受賄原因推給別人,這就是腐敗之毒的劇烈啊。

「壁畫鑲鑽了嗎,用200萬?」

「你喝醉的時候咋不扔錢呢?你喝醉的時候咋不裸奔呢?」

「應該有新的罪名了——醉賄。」

「我好奇的是那兩隻鳥5,350萬元是如何報銷的?挪用其它項目資金也應被查出短缺的。由此可知該縣財務主管失職,紀委失控,官官相護。」

「監督機制太缺乏,幾千萬幾億的撈,讓老百姓怎麼活,關鍵是要有行之有效的監督機制。」

責任編輯:洪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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