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押後裁決 港大禁制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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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1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周建鵬香港綜合報導)高等法院昨日繼續審理港大申請禁制令,禁止披露校委會會議內容,高院押後裁決,臨時禁制令延續至有裁決為止。

早前申請做「介入訴訟人」的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葉建源,及政治學與法學二年級學生李熙信因法庭上次收窄臨時禁制令範圍,決定取消申請,獲法官接納。

另外三個提出申請香港記者協會、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總編劉以正,及《蘋果日報》向法庭呈交聯合陳詞,主要是針對新聞自由,並引用《基本法》,指新聞自由不可侵犯,傳媒應可自由報道,尤其是涉及公眾利益的新聞。由於今次事件涉及政府資助最多的學院,不應阻止報道及妨礙公眾知情權。

代表港大的資深大律師稱,港大校委會為決策機關,認為委員必須遵守保密原則是「基本常識」,不能期望自己可以將會上機密內容「向全世界重播」。新聞自由不足以構成不遵守保密原則的理據。禁制令可避免有人在未獲授權下,將機密資料公開。

代表《蘋果日報》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反駁,指事件涉及極大公眾利益,法庭要平衡利益,不應延續禁制令。又表示及時報道新聞是報紙的職責,若臨時禁制令延長,會損害新聞自由,因為即使傳媒獲得有關會議內容,幾個月後才能報道,社會影響和新聞價值將大大減低,直言「新聞一日都嫌長」。

李柱銘續說,港大副校人選任命問題是社會關注的焦點,涉及公眾的知情權,公眾關心為何陳文敏已獲物色委員會推薦,但都遭到否決。時任校委會主席梁智鴻,以及校委會成員都沒有向公眾解釋。他認為公開會議內容可以令公眾獲得更多資訊。

代表劉以正及記協的大律師沈士文則指,港大所提出的維護守密法條已經非常陳舊,英國法庭早已考慮到禁制令對言論自由等人權的影響。法官林雲浩聽取各方陳詞後,押後判決,維持臨時禁制令。

港大校委會早前否決任命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為副校,其後三名校委李國章及紀文鳳的發言錄音流出,港大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商台或其他人士披露校委會會議內容。港大與商台其後達成和解,商台承諾不再播放有關錄音。記協等三個團體申請加入聆訊。◇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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