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悲慘離世 母被囚十年 西寧青年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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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1月20日訊】青海省西寧市今年三十四歲的魏鵬的父親含冤悲慘離世,母親被囚十年,目前仍然被非法關押。訴江大潮中,魏鵬站出來,代死去的父親、獄中的母親控告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他於同一天鄭重聲明,退出中共黨、團、隊等一切邪惡組織,廢除為共產黨獻出生命的毒誓。

一、父母修煉法輪功,身體非常健康,脾氣變好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報導,魏鵬的母親趙宗華,一九五六年生,原西寧市城北區朝陽小學優秀教師。一九九七年四月,在朋友的介紹下,趙宗華開始修煉法輪功。不久,在母親帶動下,魏鵬的父親魏海明也成為一名法輪功修煉者。和很多法輪功修煉者一樣,他們被法輪功書籍《轉法輪》中做好人、返本歸真、「真善忍」等法理深深吸引,決心一修到底。

修煉法輪功前,趙宗華由於工作繁忙,教學任務重,經常心情煩躁,易發脾氣,與人爭名奪利。修煉後,她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無論遇到甚麼事都心平氣和,人也更加誠實、善良、寬容。如果人們都能這樣,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那將福益全社會。不僅如此,趙宗華的「乙肝」也在修煉法輪功後不知不覺好了。

魏海明自幼得重病,之後一直生活在「肺空洞」的陰影之下,一直以來大量咳痰、咳血,求醫問藥多年無果。自從修煉法輪功後,他的肺病奇蹟般消失。

倆人不但原來的病好了,而且十多年來,沒再吃過一粒藥,打過一次針,身體非常健康,親朋好友都有目共睹。

魏鵬的父親魏海明(明慧網)
魏鵬的父親魏海明(明慧網)

魏鵬的母親趙宗華(明慧網)
魏鵬的母親趙宗華(明慧網)

二、中共迫害使全家十多年來聚少離多

1、母親先被關押三年

魏鵬的母親趙宗華被多次非法抓捕。二零零一年,趙宗華因去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三年,被關進青海省勞教所。

青海省勞教所(明慧網)
青海省勞教所(明慧網)

2、二零零七年父母分別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七年,魏鵬的父母魏海明、趙宗華因為去大通縣景陽一帶講法輪功無辜受迫害的真相,被大通縣公安局警察非法抄家,並在不出示逮捕令的情況下被抓走。魏海明二十二萬元購入的轎車被非法沒收,此外,家裏的筆記本電腦、錄音機、MP3、法輪功書籍,甚至魏海明的駕照均被非法沒收。這些東西都是在警察沒有出示搜查令的情況下從家中搶走的。

之後,兩人被大通縣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五年。終審判決時,大通縣法院沒有通知任何親友,更沒有通知魏鵬為父母聘請的兩名律師。遭家屬質問時,法院人員口出狂言:「憑甚麼要通知你們!」之後,趙宗華被送青海省女子監獄迫害,魏海明被送青海省門源監獄迫害。

青海省女子監獄(明慧網)
青海省女子監獄(明慧網)
青海省女子監獄圍牆(明慧網)
青海省女子監獄圍牆(明慧網)

3、父親淒涼離世 時年五十八歲

魏海明在獄中因迫害肺病復發。二零一二年一月,魏海明出獄,大約七月十九日,魏鵬去看望父親,還聊了聊,沒發現異常。

一週後的七月二十七日,魏鵬再去看望父親時,發現父親已死在床上,身邊沒有一個親人(妻子趙宗華還在獄中,她於二零一二年底出獄)。父親死因不明,疑為肺病發作去世,死期為七月二十日至二十七日之間,死時年僅五十八歲,此時離他出獄僅半年之久。

4、母子同被綁架,孩子嚇得哇哇大哭

二零一四年九月,西寧市城北區國保大隊、小橋派出所、馬坊派出所等多個部門的十幾 個警察,到家中抄家,再一次在不出示身份證件、搜查令、逮捕令的情況下,將趙宗華綁架,至今未歸。

從家中搶走的筆記本電腦、打印機、三部手機和法輪功書籍等也未歸還。據悉,趙宗華被銬在老虎凳(鐵椅子)上遭非法審訊。

非法抄家時,警察一闖進來就將魏鵬控制起來,不讓他在家活動。魏鵬五歲的小孩被闖入行凶的警察嚇得哇哇大哭。之後,抓紅了眼的警察將魏鵬也綁架到派出所,並強制其坐在鐵椅子上非法審訊。從下午十七時至次日凌晨二時,非法限制魏鵬人身自由長達九小時。

5、母親近十年在獄中度過,目前被第二次秘密庭審

趙宗華目前被非法關押在二十里鋪西寧市第二看守所女隊三號監室,沒有消息。

一直牽掛母親安危的魏鵬,托朋友打聽,才得知母親已被西寧市城北法院秘密庭審,庭審由西寧市政法委監督,西寧市朝陽小學領導參加了庭審現場,而家人卻一直沒有得到有關通知,對庭審時間等具體情況至今毫不知情。這是繼二零零七年趙宗華被非法判刑後,所遭受的第二次秘密非法庭審。

魏鵬表示,他的母親趙宗華在校任職期間,因為修煉法輪功,被校方剝奪教書育人的權利,降低級別和工資,被迫長期從事打掃校園衛生、打掃廁所的體力勞動,母親都默默地承受著。

如今,年近六十、之前已被非法關押迫害八年的母親,仍被非法關押在暗無天日的看守所遭迫害,至今已一年多。想到已上了年紀的母親,近十年來都在監獄中受苦遭難,魏鵬悲憤質問:「她幹了什麼壞事?法律何在?人權何在?」

三、控告請求

自從江澤民發動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以來,全國無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勞教、判刑、酷刑折磨,數百萬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殘,甚至難以計數的法輪功學員被江澤民下令活體摘取器官牟取暴利。他們的家庭也同時承受著巨大的痛苦,沉重的苦難。對法輪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底線的迫害,也徹底摧毀了國家正常的司法秩序,禍國殃民。

因此,魏鵬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江澤民,希望兩院以刑訊逼供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等十多項罪名對江澤民的犯罪行為立案偵查,並對江澤民進行公開的審判。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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