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11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安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被開發商以「日落條款」 解除樓花合同的購房者很快會得到保護,澳洲紐省創新廳長多米尼羅(Victor Dominello)週一宣佈本月晚些時候將在議會引入新的立法,以防止開發商無正當理由終止樓花合同然後以更高價格售出的行為。該新法具有一定的回溯效力。
據 domain房產網報導,擬議的新法意味著如果開發商想要解除樓花合同,必須首先尋求買方同意。如果買方不同意,開發商將需要證明解除合同是有合理理由的。如果有必要,需向紐省最高法庭申請仲裁以獲得解除合同的許可。
在當前的法律制度下,孤立無助的買家在被開發商解除合同後,還得自費上法庭申訴,以證明開發商可能是故意拖延了工期而按照「日落」條款解除了合同,以期在市場上以更高的價格出售房產。
擬議的立法將不僅適用於該法律生效後的合同,還將回溯適用於之前簽訂的、還未達到「日落」條款日期的合同。
擬議的新法律在之前為期三週的公共協商中共有600人回應,據估計,目前紐省有數百名買了新公寓樓花的人被開發商合法地按照「日落」條款解除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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