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私了」隱藏的罪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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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1月13日訊】私了是雙方發生了糾紛或傷亡,不經過法律手續解決,而是通過雙方協商了結。一般都是發生在社會中人與人之間和人與集體之間,即使是無意中發生的重大命案也可以私下了結。但是在中國近十幾年來,命案「私了」卻頻頻發生在中共政府、司法機關故意傷害造成的惡性事件中。

而且我們還知道一句話叫做「公事公辦」,那麼以國家的名義,以法律的名義所執行的公務,這叫不叫「公事」?那麼公事不公辦,卻私了,這背後一定隱藏著不可告人的東西。我們來看一看明慧網曝光的發生在中國大陸的殺人案件,從中可以看到其背後隱藏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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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無端遭綁架,短時間內被迫害致死,家屬不畏強權要上告

金秀清(明慧網)
金秀清(明慧網)

金秀清,原鳳城絲綢廠退休工人。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三點多鐘,金秀清上街回來,剛剛走進自家樓道,被當時公安局政保科科長關威和另一名惡警強行綁架。次日上午九十點鐘,金秀清的家屬卻接到了金秀清已經死亡的通知。短短十幾個小時的時間,一個活生生的好人就被迫害死了。家屬強烈要求追查殺人凶手,屍體在鳳城殯儀館停放二十多天。公安局准備給家屬一些錢說是「私了」。但金秀清親屬警告鳳城公安局:「人命關天,這件事不能就這麼了結,早晚一定要查出殺人凶手的!」

袁平均,女,二零一零年八月二日,石家莊新華區「610」指使轄區警察將袁平均綁架到洗腦班,十天後即傳出她死亡的消息,袁平均遺體後腦上出現了一個十分醒目的血窟窿。事發之後,以劉浩傑、張軍為主謀的「610」和公安局人員,相互包庇,極力掩蓋犯罪事實,強行以十萬元威逼家屬「私了」。事後,袁平均的丈夫對犯罪惡人提出控告,但劉浩傑、張軍等人依靠中共當局弄權庇護,試圖逃避法律的制裁。現在,作為尚未被抓捕歸案的涉嫌殺人的凶手,劉浩傑等人不僅不加收斂,反而變本加厲地瘋狂迫害,撈取政治資本,企圖抓捕其他法輪功學員,向江氏犯罪集團邀功請賞,惡意殃及更多的無辜。

十三、公認的好人被毆打致死,凶手造謠欲「私了」掩蓋

于學忠,男,五十多歲,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晚,吉林市公安局統一行動,瘋狂綁架法輪功學員,並非法抄家,搶奪法輪功學員的私人錢財。法輪功學員于學忠到另一學員李文軍家串門,兩人被高新區派出所警察非法綁架,于學忠不說姓名,遭毆打,次日被迫害致死。

之後,高新派出所警察拿著于學忠的照片詢問李文軍家屬于學忠的姓名和情況。在得知于學忠的姓名和他在吉林市大潤發超市發快報的情況之後,警察把大潤發超市發快報的經理叫到派出所,扣了好幾天,詢問于學忠的情況,並要求他提供于學忠修煉法輪功的情況,並想讓于學忠的經理證明於學忠是精神病,企圖推卸殺人害命的責任。于學忠為人非常好,工作也非常認真,經理對于學忠的做人態度非常認可與佩服,所以沒聽從派出所的恫嚇,對派出所的人說于學忠工作非常好,人也好,沒有違背良心配合派出所說他有精神病。

高新派出所一看此計沒得逞,就對外造謠說于學忠幫著個老太太租房子做法輪功的資料,實際上知情人講于學忠根本不知道此事,根本沒有這回事。之後,派出所又妄圖誘騙于學忠家人私了,以掩蓋派出所打死人的罪行。

在于學忠被迫害致死後,吉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派出所所長親自拿于學忠的照片去詢問有關人員,吉林市「610」書記白岩親口說于學忠已經因心梗死亡。事實上,吉林市「610」白岩及張姓處長是此次五月二十九日大規模惡性綁架事件的主謀。

十四、大學教師被迫害致死,家屬拒絕「私了」上告勝訴

王大源,男,三十六歲,哈爾濱工業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教師。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四年四月哈爾濱第一監獄為強逼王大源寫批判法輪功的材料,王大源不放棄信仰,不揭批,拒絕在「轉化書」(即為同意放棄法輪功的聲明)上簽字,王大源遭到毒打等折磨,三天後死亡。二零零四年四月五日,被監獄二監區惡警迫害致死。當時監獄封鎖消息。二監區警察、犯人集體開會,對外不准說出真相,都得說王大源是心臟病突發死的。

各監區法輪功學員知道真相後開始整體反迫害,要去公布王大源被迫害致死的真相。各監區法輪功學員向監獄、監區寫材料講真相,反迫害,並要求嚴懲凶手,要求為王大源開追悼大會,監獄當時很恐慌,只是往後推脫。

王大源家裡人知道真相後,找到監獄,要求作法醫鑒定,監獄知道真相被曝光就和王大源家裡人商量私了,王大源家裡人不同意,連續上告到北京。王大源屍體經法醫鑒定是:腦顱骨骨折,顱內大量出血,其次手指被折斷,兩腿瘀血腫脹,身上也是傷痕累累。證實是被毒打致死,據說北京下來了調查小組。處理結果:監區長被免職,中隊長被撤,參與打人的犯人被加刑,有被判死刑的。

十五、佳木斯監獄、黑龍江省監獄局、黑龍江省高級法院、省610、伊春市法院、共同勾結,掩蓋凶殺真相

秦月明(明慧網)
秦月明(明慧網)

秦月明,男,於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在佳木斯監獄被折磨毆打致死,死狀極為凄慘,面部表情非常痛苦,嘴唇青紫,口鼻流血,渾身布滿黑紫瘀血。這些都有照片為證,且遺體仍保存在冰櫃裡,證據完備。對此明顯的凶殺,秦月明的家人提出刑事國家賠償,佳木斯監獄竟有恃無恐地說是正常死亡而拒絕賠償。家人依法向黑龍江監獄管理局提出復議,監獄管理局也說是正常死亡而拒絕賠償。

秦月明家屬去了佳木斯監獄幾十次,獄方不給家屬任何書面說法。省監獄管理局要求所有監區長對外統一口徑——秦月明的死因是「上吊自殺」。監獄告知家屬時,「自殺」變成了「心臟病發作死亡」。家屬趕到佳木斯監獄看到已經放到冰櫃裡的秦月明滿身是傷、嘴唇青紫、口鼻流血,面目表情痛苦異常,他的右側脖子後側呈大片紅腫,身體被觸摸到的部位仍然是正常人的體溫,這就是監獄說的「心臟病死亡」,連在場的警察也無法相信。在秦月明大女兒秦榮倩向民眾征簽為父親伸冤的過程中,一位佳木斯監獄的警察說:「我知道這件事就是監獄長干的。」

秦月明被佳木斯監獄迫害致死案,經向佳木斯監獄、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申請和復議後,又經國家賠償程序訴訟至黑龍江省高級法院賠償委員會。黑龍江省高級法院於二零一一年九月立案受理。但賠償委員會法官王濱紅拖延審案,拒不調查、不屍檢,拒不開庭將近兩年之久。

期間,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秦月明妻子王秀清和小女兒秦海龍,在為秦月明尋找法醫做鑒定的過程中被哈爾濱公安綁架,並關入前進勞教所一年六個月,期間母女多次遭到酷刑折磨。省「610」的顧松海和省高法賠償委員會的張印峰等人去勞教所以安排住房工作為由要求撤訴「私了」。二零一二年年底,黑龍江省法院荒唐地將此賠償案指定由伊春中院來審理。

伊春市法院谷振墀法官又將此案拖延兩年之久,在從未通知開庭的情況下,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黑龍江省伊春市中級法院悍然向秦月明父母——秦緒文和付茂梅兩個賠償申請人送達一份「(2013)伊法委賠字第2號決定書」,以所謂的「經多次通知和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訴訟活動」為由,對五個賠償請求人王秀青、秦榮倩、秦海龍、秦緒文、付茂梅的國賠請求按「撤回處理」。

可是在以後的日子裡,省「610」派去不同的人三番兩次地到勞教所去找秦月明妻子談話,每次都替監獄開脫,根本沒有解決問題的誠意。其中省高法的法官張印峰到勞教所來過一次,就是直接接手秦月明冤案的主審人。以前家屬不知道跑了多少趟省高法,他都不接見。而這次到勞教所來找秦月明妻子解決問題,可是來的目的還是希望私了這個案子,一看就是和監獄勾結了。他們就想在這種壓力下草草處理,把真相掩蓋起來。

十六、盼來的法官是袒護凶手的幫凶

張慶軍(明慧網)
張慶軍(明慧網)

張慶軍,男,六十歲。圖們市石峴鎮十委人,二零一零年十月,被劫持到九台飲馬河勞教所僅七天的時間就被迫害致死。目前,老人的遺體仍存放在殯儀館的冰櫃中。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圖們市「610」指使石峴鎮兩名警察(其中一名叫金學文,朝鮮族,二十多歲)用欺騙的方式帶正要上班的張慶軍上警車,並綁架至市郊松林村敬老院的洗腦班進行迫害,國保大隊、政法委,以及派出所、街道等幾十個人用各種強制的方法威逼張慶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十天後,「610」指使將張慶軍從洗腦班轉到市公安局安山看守所關押迫害,中共當局又用各種方法脅迫張慶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隨後「610」干脆大筆一揮,對張慶軍勞教迫害,並由市國保大隊副隊長周宏出面於十月二十二日將張慶軍押送至臭名昭著的九台飲馬河勞教所迫害。

僅僅七天的時間,張慶軍在九台勞教所被迫害致死。張慶軍的家人到勞教所見到張慶軍頭部有傷。勞教所稱張慶軍是心髒病突發猝死,屬於正常死亡。家人要求勞教所提供相關證據,見當時值班警察、醫生與張慶軍同住一室的人,勞教所所長回答家人沒有這個權力,勞教所只能向檢察機關出示。家人要求勞教所出示張慶軍從二十二日到三十日的監控錄像,勞教所聲稱監控錄像壞了。鑒於勞教所無賴行徑,張慶軍的兒子張海波拒絕在其父的火化通知書上簽字。

二零一三年四月下旬,吉林省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叫省司法局派三人到延邊州司法局,打手機給張慶軍的兒子張海波,請他去延吉州司法局,來人對張海波講:給些錢了斷(說是死者的二弟講給十萬元錢可了斷),要他簽字,便可馬上火化張慶軍遺體,來人許諾賠款從十萬升至二十萬元錢。開始人們以為司法局來人為张海波的父親冤死案查拿凶手的,沒想到竟是來敷衍塞責的。

張海波聽了後哇哇大哭,說啥也不同意,人命哪能隨便用錢來打發?!他只想為父親冤死案討個公道!

十七、被殺害的法輪功學員用錢「私了,指使殺人的惡警得升遷,獲刑凶手獲減刑

王淑霞(明慧網)
王淑霞(明慧網)

王淑霞,女,四十五歲,調兵山市曉南鎮胡家村村民。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備受身心摧殘的王淑霞再遭綁架。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被偷偷誣判三年。

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下午四點,王淑霞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八監區,被惡警雙手反銬吊在床欄杆上。六惡犯瘋狂毆打。不到夜裡十二點,王淑霞被活活打死,凌晨四點左右,被抬出監舍。兩天後,即六月五日,家人見到王淑霞的遺體,嘴部周圍全是破傷,脖子、前胸青紫色、傷痕累累。

監獄怕家屬上告,罪行敗露,拿出十九萬元私了,惡事就這樣不了了之。事後殺人凶手得到減刑,指使者惡警得到升遷。

十八、出爾反爾,前後矛盾,行凶者欲「私了」,上級包庇枉法冤斷

黃立忠的遺體傷痕纍纍,骨瘦如柴。(明慧網)
黃立忠的遺體傷痕纍纍,骨瘦如柴。(明慧網)

黃立忠,男,遼寧省葫蘆島市連山區,在盤錦監獄遭嚴重迫害,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被五監區大隊長王建軍嚴重電刑,同年十月二十日在七監區被迫害得奄奄一息,十月二十五日左右被迫害致死。

七監區負責人張國林在黃立忠生命垂危時,不通知家屬,不及時送醫院搶救、治療。張國林對家屬說:「給你們五萬元錢,報銷一切費用,行不行就這麼定了,不同意上哪告都行。」當時黃立忠的母親因自己的心臟不好,老伴兒的胳膊摔骨折才幾天。萬般無奈,強忍悲痛、含淚在火化通知單上簽了字,也在七千元費用上簽了字,可是並沒有見到五萬元。

但家屬並不認為黃立忠是自然死亡,一定是受迫害含冤而死,因此黃立忠家屬曾多次給檢察院、人大、司法廳、信訪辦寫過控告信,還曾經兩次去遼寧省監獄管理總局遞交過控告信,但是都沒有回覆。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五日第二次去遼寧省監獄管理總局信訪辦控告,等了八個月,「調查結果」稱是絕食而死,沒給家屬五萬元錢私了。

黃立忠家屬查到盤錦第二醫院記錄,上寫:黃立忠八點五十分入院,搶救三分鐘,心臟、呼吸停止;可是心電圖監護圖上記載:二十一點二十三分三十三秒心律一百四十九次,這不前後矛盾嗎?第二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書」上沒有醫院公章,屬於假證明。

事實證明:黃立忠案環環造假,官官相護,執法犯法,草菅人命。

結語

:法輪功學員們為了堅守「真、善、忍」而被活活虐殺,這場持續了16年的迫害給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帶來了巨大的痛苦。同時這場迫害也充分暴露中共的殘暴。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中共的存在終將危及自身的安全,越來越多的人期待中共的瓦解。在今年5月開始的向中共司法機關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活動中,已有19萬多人寄出了控訴書,要求法辦江澤民,還法輪功的清白。而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核心成員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等人的紛紛落馬,伴隨著江派勢力的土崩瓦解,江澤民被繩之以法的日子也指日可待。#

(全文完)

文章來源:明慧網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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