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10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呂淳澳洲阿德雷德編譯報導)從本週末起南澳新道路法規生效,騎車者被允許與行人共同使用人行道。然而數以千計的騎車者違反法律,沒有在自行車上安裝車鈴或喇叭,引發安全隱患。
據廣告報(The Advertiser)報導,南澳皇家道路協會(RAA)和南澳自行車協會(BikeSA)呼籲警方和政府應強制要求每輛自行車必須配有警示行人的裝置。
RAA安全經理芒廷(Charles Mountain)說:「大多數兒童是遵守法律的,反而很多成年人沒有做到。使用車鈴不至於嚇到或撞到行人。需要提醒每個人確保他們的自行車報警裝置完全合法,顯然警方需要提醒人們怎麼做。」
最新數據顯示,全省63萬5千個家庭中,51%有至少一輛正在使用的自行車。
南澳交通廳長穆利翰(Stephen Mullighan)說,個人需要負責配備適當的設備。「目前關於新自行車法中與行人分享道路的教育活動,集中在騎車人的責任,如給任何行人讓路、保持左行、按鈴示警或採取其它方法避免危險。」
上個財年,對於沒有剎車和有效報警系統的騎車者,警察局只發出了13項罰款和13個警告。
責任編輯:陳紫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