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敏:就建三江案問最高檢長曹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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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1月23日訊】在國內政壇,始終沒有任何政績的官場一把手多了。例如地方政府,有該為跨年致命踩踏事故自請處分的上海韓正,狡猾的從事主變仲裁。而在中央機構,有律師界多年來不能不點名的最高檢長曹建明。

據報導,1月21日,最高檢長曹建明在全國檢察長會議上說,最高檢今年將組建新反貪總局。這又提醒人們,檢察院的工作之一是抓貪官。但民眾有目共睹,王岐山這兩年的「打虎拍蠅」勝於曹建明六年多,民眾只是不知道,法律甚麼時候將「反腐肅貪」的工作交給王岐山,既然如此,那要他何用?

其實檢察院職能,在「反貪」、「起訴」之外,一般民眾最直觀的認識,在其監督法院公正審判,以及糾正法院冤假錯案的這一大職能權力。抓貪不給力,現在最高檢又想以「反貪」來迴避檢察院此一最重要的責任。

這也是曹建明任一把手這6年多來,國內律師界對最高檢的工作最不滿的地方。法院的冤假錯案,接觸最多的就是律師。所以曾有律師直言:這個權力被檢察院簡直就是完完全全的玷污閹割了。

法院的冤假錯案,連資深執業律師都徒呼奈何,何況老百姓?可笑的是,對此最高檢並非沒「作為」,而且還是年年有,特別是在「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方面。

檢索新聞資料,近年來,最高檢沒有一年不召開律師界的座談會聽取意見與建議,曹建明沒有一年不在會上強調:保障律師會見權、閱卷權、知情權、調查取證權,以及大力促進律師依法執業權。

曹建明年年強調,律師們年年執業依舊難上加難,閱卷難、調查取證難,會見更難。會見權,不僅是當事人的權益,也是律師的權利,更是最基本的律師執業保障,連這個都被刁難,何論其他執業權。近期最典型的代表例子,首推轟動海內外的建三江案。

事發2014年3月的建三江案,國際社會都看的非常明白,國內曹建明不明白?七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濫捕、逾時拘押、違法庭審,四名正義律師慘遭酷刑,合計共斷24根肋骨,還遭活埋、活摘腎臟的威脅恐嚇。

據大紀元報導,1月21日最新消息,王宇與唐天昊兩位律師,欲會見他們的當事人卻再度遭到濫權阻擋。看守所不是依刑事訴訟法,而是以上面領導一句話、法院一紙文辦事。

非常奇怪的是,習李新政「依法治國」出台後,建三江還變本加厲「以權代法」,最高檢長曹建明視若無睹,難道和建三江當局同貪共腐,利害相關?

據大紀元系列報導,建三江案的代理律師,至今迭遭地方司法機關妨礙其依法正當執業。雖然律師們也曾多次赴當地檢察院,對看守所等單位拒絕律師會見等違法行為進行控告。結果不是石沉大海,就是一級推一級的卸責。

1月21日,當曹建明在北京會議上說「2015年檢察機關將保障律師依法行使執業權利」時。同一天在建三江,律師再被剝奪會見權。律師不能在庭上維護公民的權利,而是在寒風中舉牌要求會見權,法治國家絕無僅有。

負有監督之責的中共最高檢長曹建明,不但要作答還需要立刻作答。

責任編輯:朱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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