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上海跨年之際發生的外灘嚴重踩踏事故,在三週後由上海市政府公佈了調查結果。黃浦區書記、區長被雙雙撤職,包括二人內共有11名官員遭到處分。中共官方定性這次踩踏事件為重大傷亡和嚴重後果的公共安全責任事件。
上海市政府發佈調查報告
1月21日,上海市政府發佈的調查報告對事故定性稱,上海外灘擁擠踩踏事件是一起對群眾性活動預防準備不足、現場管理不力、應對處置不當而引發的擁擠踩踏並造成重大傷亡和嚴重後果的公共安全責任事件。
黃浦區政府對事件發生負有主要管理責任,黃浦公安分局對事件發生負有直接管理責任,上海市公安局對事件發生負有指導監督管理責任。
上海市紀委確認黃浦區書記區長等跨年夜在外灘源吃大餐
綜合調查報告和上海是紀委通報,黃浦區和上海廣播電視台在外灘源文化廣場舉行新年倒計時活動。活動結束後,外灘投資集團董事長周旭民邀請書記周偉等人到益豐外灘源商場察看跨年活動,到了商場三樓,進入已結束營業的空蟬餐廳(由外灘源發展有限公司投資) 吃夜宵。
包括區委書記周偉,副書記、區長彭崧,副區長曹金喜,副區長吳成,原區委副書記、市社工委書記孫甘霖。用餐期間,獲知外灘發生擁擠踩踏事件後,周偉等人離開空蟬餐廳趕去現場。共消費2700餘元,未付費。通報還稱公款吃喝違反八項規定,予以黨紀政紀處分。
上海外灘踩踏事件誰之過?
大陸官媒報導稱,記者就一些盤桓已久的疑問,專訪聯合調查組有關成員,包括下面的五個問題。
疑問一:事隔21天才公佈調查結果並問責,是否太遲?疑問二:問責以上海黃浦區官員為主,更高級別的官員沒有出現在問責名單上,問責是否到位?問責依據何在?疑問三:「12.31」外灘踩踏為何定性為「事件」而不是「事故」?在問責方面,兩者有甚麼重大區別?疑問四:對群眾自發聚集性活動而非政府組織的公眾活動,政府是否負有同樣的責任?疑問五:踩踏事件後上海取消或暫停了部份人流密集的公共活動,是否有因噎廢食之嫌?
上海長寧區一居民對事故處理結果不滿,認為還有沒解決的問題:事前預案沒有,事後總結不夠。沒有確實做好保證不出事,軟件、硬件問題檢討不具體。沒有人引咎辭職,自我反省不好。輿論導向「區政府吃飯」,迴避主要矛盾。事故處理結論沒講到對受害者的安排等。
上海踩踏事件 36名死者家發請願書
據德國之聲報導,上海跨年夜踩踏事件中36名遇难者家属起草请愿书,指责上海政府官應對突然事件處理太慢。請願書中講到:「上海当局缺乏规划、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对安保工作估计不足是导致整个事件的直接原因。」家属敦促上海当局「满足遇难者家属的丧葬处理要求,并提供相应赔偿」。请愿书还称,踩踏事件实际死亡人数比官方统计的要高。
踩踏事件後二天,有外地來滬人員的家屬們還曾一度堵路抗議,他們坐在陸家浜路南浦大橋的上下匝道的地上,表示自己的悲憤。
2014年12月31日23時35分,上海市黃浦區外灘陳毅公園通往黃浦江的觀景台發生踩踏事故,導致擁擠的人群像多米諾骨牌一樣倒下,壓了好幾層人。中共官方報導稱事故導致36人死亡,49人受傷,但民間傳出的傷亡數字遠比官方要高出許多。由於消息封鎖,各醫院也統一由上海警方出面處理,目前外界無法核實數字的真偽。
責任編輯:李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