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9月26日訊】(法廣特約記者鄭漢良報導)前全國政協副主席及前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廖暉會否到香港出庭作證一事,24日在香港法院審訊許仕仁貪污案時被一名律師提出,但被告許仕仁稱廖暉沒有對此回應。許仕仁日前在法庭上承認,曾於2007年11月底收取新鴻基集團郭炳江等人提供的1118.2萬元(港幣,下同),許稱該筆款項與前港澳辦主任廖暉有關。
代表案中另一被告新鴻基高層陳鉅源的御用大律師Ian Winter在庭上質問許會否安排廖出庭作供,許回應指對方沒有回復。
許仕仁早前供稱,新鴻基另一高層關雄生告知北京有人向許「送錢」,托他轉款給許。許仕仁供稱,他在2008年一次宴會上再碰到廖暉,廖私下告訴許「我已經幫了你」。Winter問許「廖主任會否出庭作供」,許說﹕「律師團有跟進,但得不到回應。」
此外,代表郭炳江的御用大律師萬江儀指出,許及其名下德福企業的報稅記錄未有申報郭炳江於2003年10月私人支付的300萬元顧問費,卻申報了支付禮頓山單位的租金,而有關租金實由郭家支付。萬指許是否藉此申報避免交稅,許回應稱,因信賴核數師的報告,未有覆查帳目細節。他強調欲確定郭炳江以甚麼方式支付顧問費,才延後申報。至於租金,他承認需對此問題負責任,又指若核數師要求他澄清此部份,他或考慮不會如此申報。
這宗被香港律政司形容為「香港史上最重要刑事審訊」的涉貪案,整個聆訊過程最少需要70天,控方將傳召82名證人出庭作供。證人之多,在司法界中實屬罕見。除大量證人傳召外,控辯雙方也動用了超豪華的律師陣容對抗,或將成為香港歷來涉及官員層級最高、訟費最高昂的刑事審訊。僅是郭氏兄弟的律師費已花逾上億港元。
責任編輯:李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