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9月25日訊】今年2月至3月間,福建省福安市法輪功學員林秀菊、高素、黃菊蘭相繼遭中共警察綁架,非法關押。直至9月中旬,這三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才得知,她們三人已被當局秘密判刑三年。家人前往福安市國保大隊和福安市「610」 辦公室質詢,「610」辦人員宣稱:「對待法輪功不用講法律,通知家人毫無意義。」
「610」 辦公室是1999年中共江氏集團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設立的,凌駕於中國憲法、法律、司法系統之上的特別黨務機構、特權機構、秘密組織。
據明慧網報導,法輪功學員林秀菊,女,37歲,2014年2月28日在家被福安市國保警察綁架、抄家。在非法審訊、關押五天後,林秀菊被劫持到寧德國保秘密關押、逼供、非法批捕。
高素,女,約58歲,2014年2月21日,在家被福安市國保警察綁架,使她患腦溢血的丈夫頓失照料。之後,高素遭到警察的刑訊逼供,導致昏迷,被送醫搶救。福安市「610」主任黃光棠多次要求她寫「五書」(「悔過書」等)放棄修煉法輪大法,高素拒絕後,被當局非法批捕。
黃菊蘭,女,66歲,家住福安市糧食局宿舍,於3月23日早上在發放「神韻」光盤時被福安市國保警察綁架、抄家後,被關押於福安市看守所,後被非法批捕。
直至9月中旬,這三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才得知,她們三人已被當局判刑三年。消息稱,法院是在福安市國保大隊長李園和「610」主任黃光棠的授意下,秘密宣判的。現在三人均被關押於福安市看守所。
近日,三位學員的家人前往福安市國保大隊和福安市「610」辦,質詢為甚麼福安市公檢法不通知家人秘密判刑,「610」辦人員叫囂:「在中國,對待法輪功不用講法律,通知家人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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