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9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安妮澳洲悉尼報導)澳洲紐省政府正在醞釀立法,禁止販毒者和罪犯居住由納稅人出資的公房。政府也在考慮立法剝奪那些一再違反法律的人在紐省民事和行政法庭(NCAT)上訴要求在公屋居住的權利。
據澳洲新聞網報導,最近紐省民事和行政法庭(NCAT)在一次裁決中,駁回了政府要求逐出在2006年和2014年兩次在公房內販毒的住戶拉廖內(John Raglione)的申請。儘管房產租賃法明確禁止在租屋內供應或製造毒品。
政府公房管理公司在8月19日申請驅逐在紅坊(Redfern)公房居住的57歲的拉廖內,他從2001年起一直居住在從母親那傳下來的一個公房內,他在居所出售毒品,2006年因此被判刑。儘管他承認在寓所內進行毒品交易,但紐省民事和行政法庭(NCAT)還是駁回了政府要求收回公房的申請。
社區服務部長厄普頓(Gabrielle Upton)表示,在公房內進行交易毒品的人嚴重違反租約,他們應該被驅逐。在這些地方發生了嚴重的犯罪,法庭不允許(逐出住戶)的自由裁量權也應該被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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