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8月09日訊】1999年7月20日至2014年6月30日,15年來明慧網披露了大量法輪功學員因為堅持信仰、講真相被中共迫害的事實,在3,741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迫害致死案例中,480人被中共公檢法合謀判刑並迫害致死,占樣本總數的13%。
因為中共竭力掩蓋罪惡,上述3,741迫害致死案例僅僅是突破層層封鎖在明慧網上報導出來的案例,遠不是迫害致死案例的全部。同樣,480人被中共判刑並迫害致死的案例,也只是實際發生的同類案例中的一小部份。事實上,這些被曝光出來的死亡案例只是冰山一角,還有龐大數量的法輪功學員遭到中共酷刑虐殺後,被嚴密掩蓋著。
一、平均年齡51歲,黑龍江誣判迫害致死92人最多
480名被誣判迫害致死學員中,男性占61%,女性39%,41到60歲年齡段學員最多,平均年齡51歲。
除西藏外,中國30個省直轄市都有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誣判迫害致死。其中,黑龍江省以92人被誣判迫害致死人數最多,其次遼寧省70人、吉林省53人、四川省43人。
480名被誣判迫害致死學員遍佈中國165個地市,其中黑龍江哈爾濱市以26名學員被誣判迫害致死人數最多,其次遼寧瀋陽市15人,吉林省吉林市12人,黑龍江齊齊哈爾市11人,吉林長春市11人,黑龍江牡丹江市10人。
二、397人被監獄迫害致死,遼寧女子監獄迫害致死24人
480名被誣判迫害致死學員中,397人被投入監獄迫害致死,50人被羈押在看守所迫害致死,1人被投入勞教所迫害致死,32人情況不詳。
在397名被投入監獄迫害致死學員中,中國大陸共有113座監獄參與迫害,其中遼寧女子監獄共迫害致死24名學員,人數最多;其次黑龍江女子監獄23人;吉林黑嘴子(女子)監獄17人;遼寧第二監獄17人;黑龍江牡丹江監獄14人。
在397名被投入監獄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中,共有211人直接冤死在監獄內,184人冤死在被監獄迫害致生命垂危保外就醫回家後不久或者刑滿釋放回家後不久,其中有11人出獄3天之內死亡。
在50名被誣判並被羈押看守所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中,26人在看守所內遭虐殺,22人冤死在被看守所迫害致生命垂危保外就醫回家後不久。
黑龍江省呼蘭縣方台鎮法輪功學員張學文是被看守所羈押期間遭摧殘性灌食致死,但冤死地點在監獄。張學文在2003年8月7日被從黑龍江呼蘭縣看守所移送到哈爾濱呼蘭監獄(原葛志監獄),送到監獄的當天,張學文已被看守所摧殘性灌食迫害致生命垂危。第二天,也就是8月8日,呼蘭監獄通知張學文家屬稱其病危,要求家屬去監獄。家屬趕到後張學文已死亡,其狀慘不忍睹,人已被折磨得完全是皮包骨,牙齒由於灌食全部被撬脫落。獄方告知家屬,張學文的情況是在呼蘭縣看守所造成的,監獄是迫於上邊壓力下才收監。
河北省故城縣劉增林,70歲左右,於2005年初被河北故城縣法院誣判5年。按照規定,被判刑人員一般都要移送監獄執行,但因為劉增林身體原因而被監獄拒收,於是故城縣國保大隊警察邵力等串通故城縣看守所警察李之風,托人送禮,硬是將半身癱瘓的劉增林塞進了唐山勞教所迫害致生命垂危。劉增林於2008年2月9日大年初三含冤離世。
三、每人平均遭受三種摧殘迫害
在480名被中共誣判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中,其中305例明慧網有披露其生前曾經遭受的酷刑迫害手段,每名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平均遭受三種不同性質的摧殘迫害。
中共監獄或者看守所虐殺這些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的手段極其殘酷。從明慧網披露的其中275名學員被虐殺的手段統計,47%的法輪功學員被監獄或看守所警察使用多種酷刑手段虐殺;被警查直接毒打致死占13%;因為絕食抵制誣判而被摧殘性灌食致死的有10%;被警察強迫或暗中注射、服用精神藥物/毒藥致死的占10%;6%的法輪功學員被警察強迫從事超負荷勞役致死,還有5%法輪功學員被警察使用刑具摧殘致死。
虐待摧殘:指中共惡徒長時間不讓法輪功學員睡覺(熬鷹)、吃飯、喝水等,或者強行往學員口中抹、灌、食用大便、尿、痰、辣椒水、肥皂水等污穢物,用臭襪子、抹布、衣服等堵嘴,或用膠帶把嘴封起來、扒光衣服羞辱、批鬥等等。
毒打:指中共惡徒用手、腳、膝蓋、肘等身體部位或木棍、鐵器、凳子、鞭子、酒瓶等器具對法輪功學員身體局部或全身進行打、抽、搧、掐、砍、碾、踩、推、摔、拽、揪、撞、攥等,給學員身體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甚至當場死亡。
刑具摧殘:指中共惡徒使用手銬、腳鐐、鎖鏈、繩索、老虎凳、死人床、刀、火等工具,按照某種固定模式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肉體折磨,例如上大掛、綁老虎凳、上死人鐐、吊掛、殺繩等,直接導致法輪功學員身體極度疼痛,甚至當場死亡。
惡意體罰:指中共惡徒故意利用惡劣天氣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軍訓、長時間蹲、跪、爬、跑、站等,例如在冬天長時間向身上澆涼水(過水橋)、夏天在烈日下長時間暴曬、長時間坐板等迫害形式。
四、平均刑期6年3個月,最高無期
在480名被中共誣判迫害致死學員中,其中393人刑期被明慧網披露。對此統計顯示,這些學員平均被中共非法判刑6年3個月,其中被判3年(66人)、4年(59人)、5年(59人)最多,其次被判7年(35人)、8年(37人)、10年(30人)。刑期最短1年,最長「無期」。
在這些被明慧網披露有具體刑期的誣判迫害致死人員中,被判10年以上73人,占樣本總數的19%。
張莉被誣判「無期」
張莉,女,40歲,遼寧省鞍山市鐵西區法輪功學員。2002年3月19日,張莉被鞍山市立山分局綁架。因她被中共江澤民集團列為重點人員,結果被非法判無期徒刑。知情者證實,張莉在鞍山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多次被提審,每次提審回來都刀傷遍體、鮮血淋漓。2002年8月27日,在提審過程中,她被迫害得十分嚴重,被送到中心醫院,卻不允許治療。目擊者證實,張莉去世時氣管被割開,兩臂腋下均被刀割開。她的遺體週身都被警察用白布包裹著。
劉成軍、梁振興被誣判19年
2002年3月5日晚8時左右,長春市有線電視網絡的八個頻道被插播《法輪大法弘傳世界》、《是自焚還是騙局》等法輪功真相電視片,時間長達四、五十分鐘。對此,江澤民集團十分恐懼,密令「殺無赦」,隨後吉林省非法抓捕了5000多名長春法輪功學員。在大抓捕中,至少7人被打死,另有15人被非法判4至20年徒刑,其中法輪功學員梁振興、劉成軍被非法判刑19年,周潤君被非法判刑20年。
劉成軍,男,32歲,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法輪功學員,2003年12月26日在吉林省第二監獄被虐殺;梁振興,男,46歲,吉林省長春市法輪功學員,2010年5月1日在吉林公主嶺監獄被虐殺。
雷明、賀萬吉被誣判17年
雷明,男,30歲,吉林省白山市法輪功學員,也是因為參與長春市有線電視網絡插播事件而被誣判17年,被吉林省第二監獄迫害致生命垂危、人已殘廢,生活不能自理後保外就醫,終因傷勢過重於2006年8月6日含冤離世。
賀萬吉,男,53歲,青海省西寧市法輪功學員,因參與青海電視插播法輪功真相事件而於2002年12月被誣判17年,2003年5月28日在青海省海北州浩門監獄被虐殺。
李忠民、劉志榮、郭興旺、楊光被誣判15年
李忠民,男,31歲,遼寧省大連市法輪功學員,被中共當局誣判15年,於2003年3月被遼寧第二監獄虐殺。
劉志榮,男,42歲,甘肅省慶陽市法輪功學員,因蘭州有線電視插播法輪功真相事件,被當局誣判15年,於2006年1月被甘肅定西監獄虐殺。
郭興旺,男,約40歲,黑龍江省鶴崗市法輪功學員,因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中共當局誣判15年,於2009年5月被黑龍江呼蘭監獄迫害致生命垂危後保外就醫,回家僅26天便含冤離世。
楊光,男,58歲,吉林省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因長春市有線電視網絡插播事件被當局誣判15年,於2008年8月在吉林省第二監獄被虐殺。
五、結語
從2000年直到今天,通過誣判的方式將法輪功學員關押並迫害致死的情況每年都大量存在。在2003年至2012年這10年間,僅明慧網曝光的誣判迫害致死案例每年都超過30個。僅僅因為堅守自己對「真善忍」的信仰就被誣判,甚至重判10年以上直至「無期」的刑期。這是中共打著「法制」旗號殘害中國人民的反人類暴行。
人類社會自古以來邪不勝正。雖然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犯罪集團曾猖狂一時,但報應也分毫不爽地落在了他們頭上。目前,迫害法輪功江澤民集團血債幫的官員被密集度下馬,包括原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副國級政協副主席蘇榮、原中共軍委副主席徐才厚、原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等這些迫害法輪功的核心人物,等待他們的將是一場公正的審判。
(文章來源:明慧網;責任編輯:簡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