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欺詐 加國投資者要應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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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8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高清宇編譯報導)據週一公布的一份報告,加拿大沒有一個正式的、充分防範詐騙投資大眾的策略。 該報告的重點是針對個人投資者的詐騙行為,從外匯和房地產詐騙,到龐氏(Ponzi)騙局和網絡欺詐行為。

據CBC新聞報導,加拿大投資者權利基金會(FAIR)於週一在56頁的報告中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議。其中包括,加拿大監管部門應該更好地跟蹤欺詐投訴,並公布其結果。他們還呼籲建立一個國家舉報方案,並要求現有的機構為了同一個目標更好地合作。

*日益嚴重的問題

受加拿大工業部資助的FAIR說,雖然備受矚目的案件並不多見,但投資者欺詐行為在加拿大確實是一個真正的問題。加拿大設立了許多不同的機構來保護投資者,但都是理論上的,實際上被打擊的投資欺詐在加拿大各地都不一致。

安省證券委員會在週一的一個單獨的報告中表示,一個新的反欺詐機構在2013年5月至2014年3月間與OPP和加拿大皇家騎警合作進行了14項調查。機構還對另外的3個案件提出了刑事指控,並已開始了四個「准刑事」訴訟。

FAIR 說: 「雖然我們相信在加拿大證券監管機構的執法部門都有一個好的願望,並精通他們工作,但我們不知道監管部門是否知道在加拿大各地或特定司法權地區到底有多少詐騙案。舉報詐騙的個人投資者非常稀少,因此收到的投訴個案的數目很可能只是加拿大投資欺詐的冰山一角。」

FAIR說,這些投訴都是不向公眾公開的。「證券監管部門發佈不同數量的信息,但最近幾年都沒有發佈過任何信息,這是有問題的,因為我們發現投資者很少知道有證券監管機構,他們發現被欺詐時一般都是報告警察機構」。

加拿大FAIR執行董事格羅斯(Neil Gross)說,這使得公眾很容易上當受騙,得不到全面的報告。「我們關注的是,沒有這些資料,沒有人能夠對加拿大的投資詐騙金額進行一個可靠估計,也很難評估投資者是否得到了保護」。

FAIR還提議,除了整體上需要更多的資料外,加拿大還需要一個集中的數據採集點來組織這些數據,以幫助減少欺詐案件。 「加拿大沒有一個專門的機構來收集、跟蹤和報告投資欺詐案件,並將這些信息匯總在在國家層面的框架下」。

報告說,雖然證券監管機構受省和地區所管轄,2011年最高法院對「創立國內證券監管機構」的裁決認為:「建議法案的具體工作是解決真正的國家層面的重要事情和範圍,包括國家數據的收集。 」

FAIR說,該系統可能存在著缺陷,但這並不能免除投資者應該承擔的責任。該遊說團體說,我們從報告中應該接受的最好的建議是「有關欺詐的協調教育計畫,包括必須檢查登記、背景、憑證和其他資料」。

根據FAIR,雖然比較安全的投資資源確實存在,但反投資詐騙集團體的信息支離破碎。這導致了在一些地區教育不足而在其他地區則資源的重復。 「至關重要的是,登記檢查工具應加以改進, 以讓投資者通過一個簡單的搜索就能夠找到他們需要的保護自己的所有的相關信息」。

(責任編輯:滕冬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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