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納金不合理 澳洲幾大銀行再遭集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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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8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繼今年2月針對澳紐銀行(ANZ)滯納金的集體訴訟獲得一定成功後,律師行莫里斯•布萊克本(Maurice Blackburn)於8月12日(週二)又向澳洲紐省最高法庭遞交了另一個為客戶索回滯納金(late fee)的集體訴訟。這次訴訟的對象是澳紐(ANZ)、花旗(Citibank)和西太平洋(Westpac)這三家銀行,而且訴訟的性質為「開放式」。這意味著如果勝訴,這三家銀行被銀行收取過這類費用的所有客戶,全部將獲得退款。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上一輪訴訟為「封閉式」,即受害人需有一個註冊的行動,才會被包括進去。儘管如此,上一輪訴訟仍吸引了逾18萬客戶,索賠金額達2.23億澳元。律師行表示,如果這次訴訟成功,還將繼續起訴國民銀行(NAB)、美國運通(American Express)和聯邦銀行(CBA)。

上一輪訴訟從2010年開始,直到今年2月才取得部份性勝利,目前雙方均對結果不滿意,都在上訴。

2月,聯邦法庭女法官戈登(Michelle Gordon)判決認為,澳紐銀行收取信用卡客戶最高達35澳元的滯納金不合理,銀行處理成本才50澳分。而且戈登還除去了法律行動上一個通常為六年的時間期限,說不管多久之前被收取這一費用的客戶都可以向銀行討回這筆金額。

但是,戈登駁回了其它費用的起訴,包括拒承兌費(dishonour fee)和超限費(over limit fee),認為這些費用為合理收費。據悉,銀行收取的各類「異常費用」總計60億澳元,其中信用卡滯納金佔了約四分之一。

莫里斯•布萊克本律師行針對銀行發起的一系列新訴訟由Bentham IMF出資贊助,其將分得勝訴金額的22.5%,不過有待法庭批准。

這次向紐省最高法庭遞交的新訴訟,走在了上一輪訴訟的上訴開庭審理之前。2月份判決後,律師行和澳紐銀行都對結果不服,繼續上訴。下週一聯邦法庭合議庭將開庭審理。

如果律師行贏得上訴,也就是聯邦法庭判下更多費用為不合理,律師行將有能力遞交更多這類訴訟,或進一步擴大受益群體。但是如果澳紐銀行贏得上訴,本週二新遞交的訴訟就沒有希望了。

還有一種可能是,合議庭重新給索要金額加上六年限制,減少銀行退款的金額。

責任編輯:瑞木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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