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7月09日訊】(紐約訊)逾期居留記錄是否影響調整身份?
●問:2012年我持J-1簽證來美,和公司相處不來,公司決定讓我回國,但我逾期居留了4個半月,離境時在飛機場並沒有遇到甚麼麻煩。在離開美國前我認識了一個男朋友,現在是我的丈夫。我回國待了7個月後,決定回來看我男朋友。我填表申請旅遊簽證時沒有說我曾逾期居留了不到5個月,因為我不想惹麻煩。不管怎麼說,我還是拿到了簽證來了美國。我在這待了5個月以後我的男朋友向我求婚了,我們結了婚。現在我正在申請我的綠卡,我的問題是:我之前的逾期居留會不會帶來問題?政府會不會發現我在申請旅遊簽證時撒了謊?
李律師:你的問題有很意思,但我相信你申請綠卡時應該不會遇到問題,只要你不受到要在海外居住2年的規定。我們最常見的失實陳述在公司和職位上,或在美國的親屬身上。我還沒有聽到過像你這種情況面談時遇到麻煩的。
J-1簽證調整為H-3簽證
●問:我在巴西拿到商學學位,以保姆(Au Pair)身份持J-1簽證來美。在這一期間,我照顧有自閉症的雙胞胎,我因此獲得了為美國一家公司的培訓項目工作的機會。我想知道我是否有資格申請H-3特殊教育簽證?我想把我的身份從J-1簽證調整到H-3簽證,是否有可能?
李律師:H-3簽證適用的培訓項目有一些要求,提供培訓的機構要可以從培訓項目中受益,而且培訓結束以後受益人要回母國。移民局會考慮提供培訓的組織的結構、培訓項目的結構、這個機構以前是否培訓過其他人以及受過培訓的人現在的情況等,你應當和提供工作機會的公司討論H-3簽證的事情,必要的話和一個熟悉H-3項目的律師談一談。我假設你不受在海外居住為期兩年的規定,一般而言這是獲得J簽證的條件。
EB2-NIW主申請人配偶調整身份
●問:我持F-1簽證,現在是在STEM學生實習期間。我最近申請了優秀人才移民國家利益豁免(EB2-NIW),我太太是F-2簽證,我的I-140申請在審理之中,她的名字也在我的申請之中。她最近被研究生院錄取,秋季入學。我想問的是,她可不可以改變身份為F-1簽證?她的名字在我的I-140申請中會不會導致她的申請被拒?如果被拒對我的I-140申請和她的F-2簽證會有甚麼影響?還有一個問題是,如果我同時提交I-485和I-140申請和現在有甚麼區別?
李律師:我的看法是I-140申請只是為主申請人提交的,而不是為申請表上列出的親屬。沒有其他情況的話,你太太應該可以成功轉換身份為F-1。如果她人在美國並提交I-539表申請轉換身份,表格上面並沒有關於她是否有移民傾向的問題。如果你的排期到了的話,是否等I-140獲批以後再提交I-485表取決於你的考慮。如果你們決定現在就提交I-485申請,你太太可能不用提交F-1簽證申請,因為她已經提交了永久居民申請。
政治庇護期間申請工作許可卡
●問:我是美國永久居民,現在居住在新澤西。我丈夫在2013年9月從墨西哥來美國,他申請了政治庇護,並在2013年10月18日從路易斯安那拘留中心放出。負責督導的政治庇護面談官認為我丈夫對害怕迫害(或酷刑)是可信的。他第一次上庭時間將是2015年7月15日。他釋放以後一直和我住一起,我一個月前為他提交了I-130表,移民局接受了申請並給了他A號。現在他需要工作,因為綠卡申請很耗時,我想知道在等待綠卡批准期間,我們應該提交甚麼樣的表格為他申請工作許可卡?申請工卡要多少時間?要不要交錢?
李律師:你丈夫無法通過你的申請獲得工作許可卡,因為他的排期還沒有到,而且他沒有在美國調整身份的資格。他可能可以通過政治庇護申請獲得工作許可卡,他(或者他的律師)需要先向移民局法庭提出政治庇護申請,然後在申請150天以後(如果這時案件還沒有被拒的話),他可以提交I-765申請工卡,政治庇護申請人申請工作許可卡的類別是C-8。
(責任編輯:艾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