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7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周行多倫多報導)大陸技術移民林女士(化名)被控違反法庭命令及涉嫌撫養權綁架被控。7月30日,她在位於多倫多Finch西路的刑事法庭(criminal court)出庭。至此,她已經在牢房中度過了9個月。因為思念女兒,經醫生檢查,她患上了憂鬱症。
據林女士的律師稱,一名男伊朗移民涉嫌在多倫多性侵林女士,使她生下一女。男方則表示從沒騷擾過林女士。而這一切官司的由來都是因為女兒被她送回中國。
安省法院文件顯示,警方控告她6項罪名:5項違反法庭命令與一項有關撫養權的綁架。法院未確認這些指控屬實。
省刑事法院告訴《大紀元》,林女士案處於「初級」階段,「還沒有進入初審」。昨天,由法院提供的律師(Duty Counsel)為她辯護。
林女士家屬已經為她請了加國皇家大律師(Q.C.)Barry Swadron作為她的辯護律師,此案將在8月28日再次開庭。
家屬:她不自願與男子發生關係
林女士的妹妹在比利時接受《大紀元》電話採訪,她首次對華語媒體證實說,她姐姐在911事件一個月後作為技術移民登陸加拿大。姐姐「身體不好」,曾在智障人士服務機構Community Living Toronto當過社工。
妹妹還說,姐姐「不是自願」與那名男子發生關係。她被強迫搬進多倫多住所,變成性侵受害者,生下一個女兒。他們沒結婚,也不是同居關係。並說,姐姐在過去10多年裡僅一次回中國探親。
律師Swadron於7月14日向安省司法廳長寫信,要求司法部門還華裔母親清白,把施暴者繩之以法。該律師在信中表示,林女士在2013年10月28日被捕後,法院在2天後拒絕她的保釋申請。她一直被關押在安省Vanier女子拘留所。
據悉,林女士出生在中國廣西,有文學學士學位。2001年從中國移民到加拿大,2005年成為加拿大公民。她2006年畢業於George Brown學院社工課程。
女方:被當作性奴
據Swadron律師轉發給《大紀元》的律師信中顯示,林女士到加拿大2個月後,在一個派對上認識了Morteza Rezadoust。從2001年至2011年,林女士重複受到Rezadoust的肢體及性攻擊,以及威脅。他把她稱為性奴隸,摧毀了她的精神。消息來源稱,林女士有了孩子後,他的威脅延伸到她的女兒。
不管在肢體上還是在精神上,林女士一直生活在一個籠子裡。在這段時間裏,她沒有他的允許,不能與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接觸;他告訴她可以去哪,可以穿甚麼衣服,可以和甚麼人交談。
2010年,林女士在Community Living Toronto的工作從見習轉為永久僱員,需要上晚班,沒人照顧她的女兒。獲得Rezadoust(該名字填寫在孩子出生文件上的父親一欄)同意後, 2010年12月31日,林女士帶女兒回中國,並把女兒留給其家人撫養。2011年1月6日,林女士回到多倫多。
2011年2月初,當林女士要求Rezadoust提供文件,辦手續延長女兒在中國的逗留時間時,Rezadoust威脅要殺林女士,威脅要報警。
2011年2月4日, Rezadoust去多倫多警方32分局報案,指林女士拐帶兒童。Rezadoust聲稱,他發現孩子在中國,感到驚訝,但承認他已經有5到6個月沒見過這孩子。之後,林女士被警方32分局約見,在警方問到林女士與Rezadoust的交往時,林女士說了Rezadoust對她及她女兒的攻擊與威脅。
林女士稱,在10年裡,她持續受到Rezadoust的威脅,使她恐懼。他對她說,他有一個比本拉登還要強的組織,警告她不要報警或逃跑;他威脅要殺她和她的女兒,以及全家。在他們最後的幾次電話交談中, Rezadoust有一次告訴她,他想讓她永遠被關監獄,並死在監獄裡。
男方:否認所有指控
不過,Rezadoust則對《多倫多星報》的記者描述了另一個版本的故事。他聲稱自己從沒有騷擾過林女士,並向記者出示了醫療記錄,上面記錄著他在05年的時候患上了坐骨神經痛,連正常走路都做不到,如何能上門去「騷擾」?由於這個病,他辭掉了出租車司機的工作,靠殘疾人補助生活,而且賣掉了自己的公寓,並於2006年宣告破產。
Rezadoust堅稱林女士曾和自己是同居伴侶的關係,但是有一天「忽然消失」了。當時他病痛纏身無法走路,只好給她打電話,但是卻沒有人接。據Rezadoust的描述,林女士其實是個「挺有脾氣」的女人,有時候還會打女兒。
Rezadoust對記者堅稱警方對他的家暴指控是「虛假的」,並稱「願意站到法庭上同林女士對質」。
Rezadoust的臉書賬戶稱,他來自伊朗,是單身漢,現住在多倫多。他曾在多倫多George Brown學院讀書,還曾在印度讀書。
男方被指控刑事罪
2011年2月4日,由於林女士的指控,Rezadoust曾被警方逮捕,被指控12項刑事罪,包括攻擊及死亡威脅。三天後, Rezadoust獲得保釋。
經過警方數月的調查及證據收集,三個月後的5月17日, Rezadoust再次被捕,被額外指控22項控罪,包括性侵犯。
不過,對Rezadoust的指控一直沒有被法庭審訊,原來計劃2012年5月1日開審,但檢控官3月12日對安省法庭說,據他們所知,林女士在中國某地,所以無法開庭。
女方因藐視法庭仍被拘
Rezadoust第一次被捕後,林女士申請對女兒的獨有監護權,同時, Rezadoust也申請了對這孩子的監護權。
2011年11月8日,在Rezadoust的34項控罪將要被庭審的約6個月前,安省法官Waldman按來自Rezadoust律師的提供的偽信息(稱林女士已經逃去中國),將孩子的監護權判給了Rezadoust。並要求林女士把女兒在2011年4月30日前帶回到安省。
但此時,林女士發現她和女兒的護照都已無效。林女士嚐試請第三者去中國幫她帶女兒回來,但Rezadoust拒絕提供其護照複印件,拒絕簽署由第三者帶孩子回加拿大的委託信。
由於Rezadoust不合作,林女士未能按照法院指令將女兒帶回加拿大,為此,她被以藐視法庭罪判監15天,但她本人並不知道。
2013年10月28日,當她去約克區一個警局做無犯罪記錄證明時,才知道自己一直被通緝。她旋即被警方以一項綁架罪和三項藐視法庭的控罪拘留。鑒於她多次不服從法庭的命令,取保申請被拒絕。
目前林女士的官司同時涉及刑事法庭(criminal court)和家事法庭(family-court),因此令這個案子變得複雜。她必須同時在兩個法庭都獲得保釋權利,才能獲釋。
(責任編輯:文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