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7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秦雨霏編譯報導)因擔憂中國記者將「洩漏國家機密」,中共最高媒體監管和審查機構禁止所有記者跟外國媒體合作,包括提供任何跟他們的工作有關的信息。
《市場觀察》7月11日報導說,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在最近發佈的對中國記者的規定中說,「記者們絕不能違反規定或提供任何有關他們職業行為的信息給其他國內國外媒體和網站。他們也不能擔任任何外國媒體機構的特約記者,特約撰稿人,專欄作家。」
雖然沒有詳細解釋「國家機密」,但是審查局特別禁止中國記者轉發任何這樣的信息給其他媒體機構並禁止他們私下或在通信當中談論這樣的話題。
即使那些不屬於「國家機密」類別的信息,也受到記者和新聞機構之間的保密協議的約束。
官媒新華社說,這個規定背後的理由是,一些中國記者通過在社交媒體平台或互聯網其他地方未經授權張貼他們報導當中的信息,「傷害了國家和共產黨的利益」。
新華社引述官員說,那些違反規定的人不僅會被沒收記者證,而且可能「被交給司法當局」。
美聯社報導說,中國記者常常因為對他們自己的媒體發表新聞的限制感到挫折,有時候把他們獲得的信息發佈在大陸之外的媒體或社交媒體比如他們自己的個人博客。
上海獨立評論員趙楚說,「現在他們完全沒有場所(發佈消息)了。」「這個措施惡化了中國本已經奄奄一息的新聞自由。」
北京評論員石述思說,隨著中國記者在互聯網找到新的平台分享信息,這個新規定是北京打擊互聯網挑戰傳統信息控制的最新一個努力。
「不像普通人,他們是有權收集信息的專業人士,他們使用不同的渠道傳播信息(在網絡上而不是在傳統媒體)。」石述思說,「他們贏得相當多的影響力,北京現在希望通過他們的僱主管控他們。」
前中國記者陳敏說,新規定「基本上剝奪了公眾知情權。」
陳敏說,「說白了,你現在只可以報導中國宣傳官員批准的內容。」
(責任編輯:林詩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