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5月09日訊】養兒防老的觀念已跟不上時代了!即使兒女有心報答養育之恩,以現在年輕族群2.2K的低薪年代、養護中心動輒一個月3~4萬元的照顧費用,誰能忍心要求兒女將月薪全數繳納安養費呢?保險專家建議,若尚未退休,手頭上有多張保單將陸續到期,仍有繳費能力,加買商業長看險,把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降低不可預知的未來。
公勝保險經紀人公司花蓮事業部經理楊伯雄表示,一旦家中承擔主要的經濟來源者倒下,不僅自己無法工作,家裡沒有收入來源,生活開支事小,另一筆更大的開銷「照顧費用」,有可能是壓垮駱駝的那根稻草。
不論照顧責任由配偶扛起,或外籍看護、養護中心等,都是一筆很大的支出,若再乘上N年的照顧時間,造成家庭的負擔與損失將以N倍數計算,傷害更大。
買長看 宜早不宜遲
「你周遭是否有親朋好友或長輩,因中風或意外車禍事故而需要他人長期的照顧?你知道每個月被照顧的費用要多少嗎?你認為我們或者我們的子女有能力承擔嗎?」這不是廣告詞,而是楊伯雄在喚醒民眾的記憶與同理心,認真思考長看險的重要性。
楊伯雄表示,全民健保將推出時,保險公司都擔心醫療險會滯銷,研擬因應對策;但健保上路後,給付不完整、條件越來越嚴苛,環境越來越糟,民眾危機意識越來越強,讓醫療險起死回生,紛紛購買商業醫療險來彌補健保的不足。
政府推動全民長看險走走停停近十年,立法程序雖然尚未完成,但楊伯雄認為,「全民長看」會如同「全民健保」,給付的時間、金額會很有限並僅能提供非常基本的照顧需求。他說,若要得到更好的「照顧」就得靠自己。所以民眾對長看的認知越深時,購買商業長看險的比例才會快速成長。
他強調,保費可以算的出來,但風險金額可能是你扛不起來的。不可預知的未來,轉嫁風險給保險公司,宜早不宜遲。
身故保費退還 一點都不浪費
長看險總給付額度為保額的10倍,每年以保額的20%理賠。以保額100萬為例,總給付額度可達1千萬,每年給付20萬元,可給付達50年,但是否需要每年鑑定,給付年期長短,每家保險公司不一。此外,若中途身故,保險公司則停止給付長看的理賠款,但同時退還過去繳納的保費。
不過以目前養護中心一個月3~4萬元的費用,楊伯雄建議,每年理賠金額要達到符合現實生活的需求,保額最好要設定在240萬才能有效的降低風險。
據多個官方的數據顯示,少子化、壽命長的現象在未來只會更加嚴峻,若能提前把風險管理做好,煩惱才能少。楊伯雄呼籲,自己的退休生活先規劃,不仰賴子女、政府或社會福利的支援。
購買長看險,專家建議:
1、給付範圍要寬,對投保者有利。
2、給付期限多久;是否需每年鑑定,以審視理賠是否繼續。
3、保障與保費合理者,可列入考慮。
長期看護險vs.類長看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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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理賠定義方式 | 喪失生活自理能力之定義 |
長期看護險 | 巴氏量表認定,以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不能自己為之6項的失能狀態。 | 針對被保險人的行為能力定義 |
類長看險 | 1~11殘廢等級 | 針對被保險人的器官正常運作的程度定義 |
資料來源:公勝保險經紀人 製表:耿豫仙 |
景氣差棄養多 有長看 有照護
避免造成子女的壓力與負擔,養護中心的志工守則中有一條:「不准問老人『子女是否經常來探視』」,一位志工表示,「子女因沒辦法承擔每個月3、4萬的開銷,最後就會選擇避不見面。」這種有意識的棄養行為在養護中心司空見慣。
政府推動全民長看保險或商業長看險,養護中心業者認為,符合時代需求,對被照顧者或養護機構都有幫助,但理賠金要順利使用在被照顧者身上,才能真正保障被照顧的品質。
子女糾紛 棄養屢見不鮮
因家屬拖欠,導致台北一家養護中心呆帳逐年增加、累積到無法承擔,只得將老人一一轉出、關閉中心。一位轉出、80多歲的黃阿嬤,因二兒子累積5年、70多萬的照護費用後避不見面,中心曾一度將阿嬤載到大兒子家,也沒得到回應,再載回安養,直到中心關閉,才結束與阿嬤的這段照顧之情。
阿嬷有兩個兒子,因養老金存放在二兒子銀行,以「拿錢者,行照顧之責」的原則下,大兒子心有不滿也有意撇清責任。中心林主任說,二兒子避不見面,中心叫救護車把阿嬤載到大兒子家也不應門,只得到管區的派出所報案,提出民事訴訟,結果法律途徑耗時耗力,錢還拿不回來。
林主任表示,老人「壓錯寶」,獨厚某一個兒女,這種案例很普遍。但被兒女這樣對待,外人看了都會心酸。
林主任也指出,阿嬤有氣切、人工造口等問題,每個月有2萬元殘障補助金,家屬也從沒用來繳納人工造口等所需的材料費,最後養護中心才向社會局申請,順利將這筆錢拿來墊補。
長看理賠 應便於業者請領
政府推動長看險,林主任認為立意良好,若能再設立「防堵」機制,防範家屬未將理賠金使用在照顧費用上,才能真正保障被照顧者。
長看機構也認為,因應未來可能更惡化的少子、長壽雙效應的變化,長看險多少對老人或機構有些幫助。
景氣差 棄養風氣嚴重
機構表示,全台養護機構中,被家屬安置後,短期、長期不付款的案例經常發生,特別是台灣經濟衰退,這種情況越嚴重。他指出,因為老人仍被安置在養護機構「安全的環境」內,生存無虞,所以法律上「遺棄罪」並無法成立。
法律上的解釋,造成養護機構的恐慌,機構認為,私人養護機構將可能提高門檻,清貧戶會受到嚴格審查,但對社會需求面而言,絕非正向的引導。這類案例政府應負責接管。
感恩月 送「長看」表孝心
「你願意每個月花5千元為父母買張長看保險,還是每個月花3萬元支付父母住養護中心費用?」5月感恩月,你是否想到比送「長看保險」更能表達孝心的禮物?
公勝保險經紀人公司花蓮經理楊伯雄曾問小孩,「小時候我們幫你們買壽險、醫療險……,你們的保障無虞,現在你有經濟基礎了,願意幫父母買張長期看護險嗎?」並分析買長看與住養護中心的費用差距。聽完楊伯雄分析,小孩當下決定,在父母退休後願意幫他們繼續繳納長期看護保險費。
長看保費、養護費 每月差6倍
楊伯雄分析,若以父母年紀約在50歲左右為例,父母兩人的長看保費每個月約5千元/ 兩人1萬元,若與住養護中心,每人每月3萬/兩人6萬元相比,二者相差6倍。且一旦符合1~ 6級殘廢時就可豁免未到期的保費,豁免後仍繼續享有原保險所有的保障內容。
此外,不但可將長看期看護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身故後還會退還所繳的總保費,這絕不是其他金融理財工具可以做得到的保障。
他表示,在低利率的年代,將這些錢存放在保險公司,雖然沒什麼利息,但一旦因疾病或意外造成殘廢時就可馬上每年給付一筆長期看護金來照顧家人,換句話說,就是用銀行微薄的利息來買張長期看護保險。絕對是現代人最聰明且值得的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