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8日報導】(中央社台北8日電)彭博報導,包括亞馬遜等網路公司在信中說,他們反對美國監管單位要求允許企業付費取得網路快速通行權。
亞馬遜公司(Amazon.com Inc.)、谷歌公司(Google Inc.)、 Netflix公司(Netflix Inc.)和微軟公司(Microsoft Corp.)說,這些規定可能讓手機和有線電話提供者「在技術上和財務上區別網路公司」,並且「對他們徵收新的費用」。
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FCC)主席惠勒(Tom Wheeler)曾建議讓通信服務業者如AT&T公司(AT&T Inc.)和康卡斯特公司(Comcast Corp.)與內容製作商談判以更快和更可靠的方式傳輸他們的影視節目以及其他費用問題。
惠勒曾經說,這項構想並?有放棄FCC一般稱為「網路中立」的網路公平政策。他的建議預定在本月15日的FCC會議上進行初步表決。
這些網路公司在寫給惠勒和FCC其他4名委員的電子郵件中說:「此舉對網際網路而言代表極為嚴重的威脅。」
這些公司說,FCC應保護使用者和網路公司不受網路流量、歧視和付費優先化的阻礙。
今年1月美國法院駁回用來確保公平處理網路流量的FCC規定,FCC因此尋求新的規定。FCC的表決將開啟徵詢意見期,惠勒說,他希望今年能作最後的決定。(譯者:中央社簡長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