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5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衛泳新澤西綜合報導)州長克里斯蒂本週二(5月27日)簽署了一項名為「被領養人權利」法案(Adoptees’ Rights Bill)。新法案允許被領養者成年後或其養父母代表領養者,向州衛生廳提出得到有關被領養者出生證明的要求;同時,新法律為生身父母(Birth Parents)提供了同被領養人直接接觸、通過中介接觸或是根本不要接觸的選擇機會。生身父母也可以在任何時候改變其選擇,只须向州出生登記處提出改變接觸方式的申請即可。這一法案的簽署,結束了長達34年有關領養紀錄改革的爭論。
克里斯蒂表示,大家一起努力,最終找到了一個共同點,既保護了隱私權;又讓被領養孩子和生身父母在必要時能夠了解有關資訊。克里斯蒂先前曾否決了這一法案,因為他希望給予被領養孩子的生身父母所期望的隱私權。州長本人有一個被領養的妹妹,並多次向妹妹諮詢這一問題,也多次同被領養孩子權利維護人代表及有關律師會面討論。
這項法案的通過是兩黨派協商妥協的結果。州眾議院發言人、民主黨籍眾議員普利葉托(Vinnie Prieto)在一項聲明中說,「在這一漫長的議案審議過程中,我們聽到過許多讓人揪心的故事,許多被領養人在面臨危機而需要了解他們家庭的醫療背景時,十分需要知道生身父母的紀錄。」這一法案的共同發起人、共和黨籍的州議員不拉姆尼克(Jon Bramnick) 認為這一法案對所有有關方都有利,被領養人在需要時可以得到他們的出生紀錄和有關自己的重要資訊,而生身父母可以有時間和機會選擇保護他們的隱私。
這一法案實施後,新澤西州將成為繼堪薩斯州、阿拉斯加州、阿拉巴馬州、緬因州、新罕布什爾州、俄勒岡州、羅德島州和田納西州後又一個允許無限制得到被領養人出生證明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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