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4月07日訊】我是2014年3月24日到達哈爾濱,並於次日下午4點鐘左右到達建三江七星看守所,與正在看守所門口抗議建三江當局肆意非法拘禁律師的朋友們匯合。此後,我便在建三江
與來自全國各地的朋友一起進行抗議和聲援。
我認為,建三江當局非法關押維權律師的行為,是對中國法制的踐踏。在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人都有權利聘請、會見律師。無論是甚麼罪名。這是一個國家體現憲法精神、人人平等的理念,充分保護和保障人權不受侵犯的重要措施。因此,當我聽說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和張俊傑律師在建三江被抓,立刻想辦法前往聲援。
我本是武漢的一位訪民,6年前,我在武漢洪山區的商品房被強拆,至今沒有拿到一分錢補償,且曾被武漢市政府工作人員毆打。因此,我充分瞭解和認識到一個國家法制的重要性。可以說,沒有法制的國家,公權力便可肆意踐踏法律、侵犯人權。對於這一點,我感同身受。
在看守所門前堅持了三天後的28日,我回建三江麗家賓館稍作休息。警方首先於入夜11點左右前來查房後,又於凌晨3點左右突然用公用門卡,直接打開房門衝了進來。當時一共是6個人,兩個男性便衣,3個女性便衣和一個穿制服的警察,警號是:151500。當時房間內只有我和李美青兩名女士正在睡覺,穿制服的警察闖進之後用外衣將我的頭蒙住,按在床上。然後,押著我和美青上了一輛車,在車裡,陸續聽到(頭一直被蒙著)住在麗家酒店的七個朋友被抓上車。他們分別是李美青、張聖雨(張榮平)、陳劍雄(陳進新)、劉星、姜建軍、張占和我。
我感覺車開了兩個多小時,我們被帶到一個地方,因為一直被蒙著頭,不知道是在哪裏。我下車之後直接被帶到一間審訊室,由151492的警察負責做筆錄,同時,參與房間抓捕的一個胖便衣(大約一米八以上的個頭,非常強壯)和兩名女便衣(審訊中間聽到她們兩個是七星看守所的)旁聽。
負責審訊的警察上來第一句就問我是否認識王成,我說不認識,我只是在北京南站聽說建三江抓了唐吉田和江天勇兩位律師,這兩位律師我都久聞大名,因此前來看望,並希望給律師們存些錢。
負責審訊的警察幾次要求我承認這次聲援活動是有組織的,並且誘導我說誰組織了這次聲援。我對此一概不知,並多次強調,我就是個訪民,我來這裡是學習法律,看望良心律師的。
負責審訊的警察一再提到法輪功,這個警察竟然強迫我在審訊過程中說「法輪功是邪教」。他強迫我數次,讓我跟他學,說「如果你不學,你就是法輪功。」我說我不知道甚麼叫法輪功,再說人家的信仰關我甚麼事,我只是為良心律師而來。在審訊中摘去頭套的過程中,我查看了這個審訊室的環境,發現辦公桌上有一個電話號碼,該電話號碼是:0454-5799425。
另外,在我去廁所的時候,我看到樓梯口牆上貼著一張值班表,表上寫著週一到週日值班人員名單。我只記得週六的值班警察是趙洪偉或者趙洪軍(趙洪肯定沒錯,最後一個字記得不太清了)。
中午,大約12點多,他們去吃飯了,我聽到他們說準備了包廂等等。我仍舊被兩名協警看在審訊室。中午在他們吃飯的過程中,看我的女便衣以私人的名義給了我一個漢堡,另外一個協警看我凍的直哆嗦,丟給我一件軍大衣。自早晨開始審訊一直到現在,我只穿了一件襯衣,他們看我穿的少,還特意將審訊室的門窗都打開,在建三江只有幾度的氣溫下,我已經凍的全身麻木了。
下午他們回來的時候,那個胖便衣進門就對我踢了幾腳,罵我「別給臉不要臉」,另外我還發現他們的煙換了,上午都是普通的香煙,下午已經換成了軟中華。審訊我的警察開始讓我看上午做的筆錄,我看了筆錄上面寫道:涉嫌煽動、策劃、組織……非法集會,等內容。我同時也指出了筆錄中的很多不是我說的話。
最後,他讓我簽字,我拒絕簽字。拒絕簽字後,並將我的手用膠帶反綁。一直到下午他們快下班了,我仍舊拒絕在筆錄上簽字。
最終,他們仍舊無法讓我簽字,就將我戴上黑頭套帶到一層的一個大約3平方米的一個小房間內,我聽到李美青也在裡面。他們不允許我們說話。大約等他們吃完了晚飯,做筆錄的警察帶著兩個保安再次將我帶到樓上我做筆錄的房間,一進門,兩個警察一左一右將我的手臂控制住,然後,一個警察掐住我的脖子,將我頂在牆上,令我窒息。然後他讓其他警察將我身上的大衣脫掉,掐著我的脖子,一個勁地扇我的耳光。我不知道持續了多長時間,直到我昏倒在地。迷迷糊糊之間,我感到有人在背後踹我,罵我「裝死」。我稍稍清醒後,發現自己全身抽搐,他們可能看我確實不行了,找來一杯開水,還強行往我嘴裡塞了一顆紅色的顆粒。因為我在昏迷中,迷迷糊糊地聽到有人說「不簽字就給她吃藥」,這讓我很擔心,一直不敢吞嚥。後來口中的東西化了,我發現可能是一顆話梅糖。
我被打之後已經站不起來了,由兩個人將我扶起來,因為我全身發軟,只能佝僂著站在那裏,他們就這樣再次給我做了筆錄。他們將我的頭套摘去,我看到打我的警察的警號分別為:151388和151394。另外,白天給我做筆錄的警察也在現場,只是少了白天的兩個女便衣。
晚上的筆錄是151388這個警察負責做,他拿著我白天做的筆錄一直扇我的耳光,罵道:「你他媽的做的甚麼筆錄?」大約扇了七八下後,他開始給我重新做筆錄,並在筆錄上未經我口述,直接寫上我參與了「喊口號、打橫幅」等等。我看了一下他的筆錄,跟我所說的完全沒有關係,因此,我仍然拒絕簽字。最後,他問我你到底簽不簽,我仍舊拒絕簽字,我說:「你的筆錄上很多話,根本不是我的,你的很多問題我說我不清楚,但是你寫成我清楚。這樣的筆錄,絕不簽字。」然後他看我如此堅持,就讓兩個保安將我戴上黑頭套帶到一樓原先關押我的房間。
特別要說的是,在他們毆打我和給我做筆錄的時候,房間只有一個攝像頭,但是不知道是否在運行。後來在我拒絕簽字的時候,他們突然拿出了兩台攝像機對著我拍攝。還說:「不簽字沒關係,我們都把它拍下來。」
我回到了關押我的房間,已經接近癱瘓了。兩個保安將我放在一個拘束椅上(並沒有將我的手腳捆住),我迷迷糊糊地睡到凌晨。天還黑的時候,他們將我和另外九個人(另外三個人分別是邵澤海、袁顯臣、李燕軍)陸陸續續地押上車,因為我帶著黑頭套,無法看到他們,也不知道他們被打的怎麼樣,只能聽到警察念名字,憑記憶記錄了下來。人到齊後,他們將我們帶到建三江公安局,上去後,那個151394的警察撕掉了我的第一代身份證,並再次強迫我念:「法輪功是邪教」。最後,他還對我們惡狠狠地說:「你們永遠不要再來建三江,來了就拘你!」
後來他們就將我們中的五個人(我和李美青、張占、李燕軍、邵澤海)放了。其他五個人不知道被他們帶到哪裏去了。
在樓下的時候,我又看到李寶霖和姜建軍在樓下的一輛灰色的麵包車內,不知道他們受到了怎樣的對待,直到現在,也沒有他們六個人的消息。
另外,在晚上他們吃飯的時候,我聽到張聖雨在我被關押的小屋旁邊的屋子裡,罵那些警察是奴才,我聽到很多人衝到旁邊的小屋裡拚命地毆打張聖雨。我還聽到張聖雨大聲說:「你們就是把我打死,我還是要說。」這時,我躺在拘束椅上,故意將頭垂下,從頭套的細縫中看到一個XJ153130拿著警棍參與了毆打,我很痛恨他們毆打張聖雨,因此將其記了下來。在毆打張聖雨的過程中,我們聽到很淒慘的叫聲,令人心痛難忍,我強烈譴責建三江這種法西斯暴行!特別譴責那個151388的警察濫用職權,對無辜公民進行殘暴的毆打!
(責任編輯:劉曉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