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4月26日訊】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五年中,原南昌市僑友誼公司幹部梁美華女士被冤獄酷刑折磨近十年。然而,二零一三年從江西女子監獄回到家後,同年十一月十八日,梁美華女士再次遭南昌市廣潤門派出所警察綁架,近日面臨南昌市西湖法院非法庭審。
法輪大法使瀕臨死亡的生命重現生機
據明慧網報導,梁美華女士今年六十五歲,原是江西省南昌僑友誼公司幹部,她修煉法輪功之前,患有嚴重的類風濕、心臟病等疾病,每月治病的藥費較高,由於長期患病,造成身體精神極度虛弱,於一九九四年病退。
一九九六年六月,梁美華女士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從此身體健康、精神愉悅,思想得到淨化和昇華。大法使她這個已瀕臨死亡的生命,重現生機,修煉一個月後,她再也沒有去過醫院看病,也沒有向單位報銷過一分錢藥費。
十年關押迫害 身心遭極度摧殘
在中共對法輪功的十四年的迫害中,梁美華女士被非法關押近十年,歷經派出所、看守所、勞教所、監獄的種種酷刑折磨,經濟上造成了巨大的損失,身心上受到了極度的摧殘,家人也經受了撕心裂肺的痛苦。
在江西省女子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六月左右,當時五十三歲的梁美華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梁美華因要求無罪釋放而絕食,被警察大隊長王俊征雙手銬在鐵床架上,雙腳用繩子捆緊、拉直,緊緊的固定綁在床架上;然後進行插管灌食,每天摧殘三次,每次還強收手續費十元,日夜不停的折磨,導致梁美華手、腳發紫、發麻。她指出這是殘害生命時,灌食的警醫徐校良說:死了,就像狗一樣拖出去。
江西省女子監獄第一次迫害五年
二零零二年七月,東湖公安分局的警察再次劫持梁美華。在看守所被迫害數月後,梁美華被南昌市東湖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關押在江西省女子監獄。近五年的時間裏,她不得不參加緊張奴工勞動,她因此被迫害得吐血。刑事犯洪嬌更是對她隨意侮辱、打罵,逼她每天早上六點三十分罰站,一直站到晚上半夜十二點。當梁美華指出「這是體罰虐待,違反《監獄法》,你們無權體罰我,我不站」時,刑事犯人就對她大叫大罵,連扯帶踢,有時手臂被抓出血跡,衣服也被扯破。
因長期站立,梁美華雙腳背腫得像麵包、皮膚黑紫,鞋子也無法穿進去;小腿腫得和大腿一般粗,皮膚腫脹的透亮。有一次因腳腫站立不穩,深夜洗澡時,摔倒在廁所,不久就連續大口吐血。
二零零七年夏天,梁美華被關進小號。狹小的號子裡,便池緊挨床頭,臭味難當。裡面蜘蛛成串,蚊子成群,屋頂一個大燈泡當頭照著,刺人眼目。一直折磨到迫害期滿回家那天,梁美華才從小號出來。
江西省女子監獄第二次非法關押三年
二零一零年六月,西湖區法院非法將梁美華枉判三年刑期,又一次將她劫持到省女子監獄。寒冷的冬天,北風刺骨,警察將折磨她的地點從活動室改在毫無遮攔的走廊裡,強制她 「看書」、「寫體會」、「走隊列」。她嚴正指出,那些錄像是造假,並抱著善心書寫有關大法真相的文章,闡明法輪大法是正法。有一次,她被通宵達旦地折磨,一分鐘的覺都沒睡上。
在難熬的體罰時間裏,不准閉眼、不准打瞌睡;稍一閉眼,就會招來值班犯人的厲聲喝斥。有一次深夜,因過於困頓,多閉了幾下眼睛,馬上被坐在她身邊盯著她的犯人宋茹莎猛打二拳。宋某還多次脫下腳上又髒又臭的襪子強行塞進梁美華的嘴裡,不准她說「法輪大法好」。
由於長期遭受迫害,梁美華的身心受到嚴重摧殘,有幾次坐在木凳上就失去知覺,摔倒在地上。因長期嚴重缺乏睡眠,眼睛極度疲勞,雙目充血,除眼球是黑的、其餘眼部全是血紅色,視力模糊。還出現血壓偏高、頭暈、吐血等情況。在這種生命垂危的情況下,還被逼完成超體力的勞動。有些良心未泯的服刑人員,偷偷的流下同情的淚水。
江西女子監獄除了經常性的體罰虐待外,還多次實施恐怖的「攻堅」,對梁美華進行肉體和精神上的摧殘和迫害。女子監獄無論採取甚麼殘忍手段,變換甚麼迷惑人的方式,都沒有達到「轉化」梁美華的目的。
就在梁美華出獄的前三天,監獄警察還陰險地欺騙她:「你別想回家,三十日送你去勞教所。」梁美華正色回答道:「無論在甚麼地方,我都會告訴別人『法輪大法好』。」
梁美華再遭綁架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梁美華再次被綁架,在送往醫院的體檢中,被查出肺部有問題,看守所拒收,當即被「保外」釋放回家。然而,廣潤門派出所的相關責任人卻一意孤行,偽造「證人」及「證據」,將梁美華的所謂「材料」送達檢察院進行非法起訴,將於近日非法庭審。梁美華的家人已聘請正義律師,將出庭為她作無罪辯護。
(責任編輯:丁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