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月 感 懷

陳世忠

作者:陳世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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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4月22日訊】4月似乎是個普通的月份,總是很平靜,整個四月份好像紀念日也不是太多,或許有四五天安門事件,有胡耀邦逝世,有萬名法輪功修煉者到中南海請願等等。總之,與其它月份相比,它顯得較少值得記憶的日子。

但是,對於我來說,4月卻是一個刻骨銘心的月份!4月14日更是一個終身不忘的日子!這一天決定了我如今孤身一人飄零海外的命運。

45年前的1969年,4月14日,我成為一起故意殺人案的目擊者之一。那一天,一位無罪的犯人李植榮無辜地被兩名解放軍哨兵利用職權,以「越獄逃跑」的罪名,在光天化日之下,在百餘名犯人的眾目睽睽之下,槍殺在黑龍江省嫩江勞改農場。

李志榮是復員軍人,原來是一名老師,是「歷史反革命、右派」,在那個荒誕的年月裡,他因為積極響應號召向黨提意見,被評為右派言論。他17歲時被「抓壯丁」在國民黨部隊服役過一年多,「新賬舊賬一起算」,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他覺得自己沒犯法進行上訴,結果加刑,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他新婚才6天就身陷囹圄,兒子出世也沒有見過。被殺的時候,他已經服了13年刑,再過兩年他就可以回家和親人團聚了。

那時的我,是因為寫了一篇《諫黨》上書毛澤東,也被判處重刑,和李植榮一同關押在黑龍江省嫩江勞改農場。

被殺那天,犯人們出工打草,李植榮低頭幹活沒注意到了簡易警戒線的邊緣,哨兵馬洪才喝住了他,說他出了警戒線,李植榮辯解,被哨兵命令走出警戒線罰站。不一會看守班長王忠全過來,詢問了事情和李植榮的罪名之後,就叫李植榮走得更遠一點,然後下令馬洪才開槍。李植榮被打中腰部,孤零零扔在野地上,很久後才斷氣。一個好端端的生命,就這麼被剝奪了生存的權利。

命運使然,在場的我,和130名犯人一起目睹了李被殺的全過程。這件事牢牢地印在了我的心間,令我無法忘懷。

1981年4月15日,33年前的4月15日,我的冤案獲得了平反,拿到了平反書面通知書。

1981年4月17日,我在得到平反以後的第三天,將第一封檢舉殺人者王忠全馬洪才的信郵寄給了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那時的我相信共產黨真的是要「撥亂反正」,所以一心想為黨為民除害,揪出軍中的敗類,還歷史以真實面目,還李植榮以清白。我以為這僅僅是王忠全和馬洪才的個人行為。我和李植榮非親非故,和兩個軍人也無冤無仇,幫助黨「撥亂反正」——這是我敢於冒風險揭發檢舉的唯一動力。

我恢復公民身份,被安排進大學教書,並且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績。但是李植榮的無故被殺,我的良心繞不過去。著名作家劉賓雁在他的報告文學《第二種忠誠》中,寫到了我為之奔走呼號的事,李植榮的案子也因此得到了廣泛的關注,海內外媒體進行過多次報導,僅僅中國大陸最大最權威的法律類雜誌《民主與法制》從1986到2000年就曾經報導了十多次。關於此案,我收到過七份判決書。

1989年,經過整整八年的艱苦上訪,兩名凶手終於被捕歸案。法院公開審理此案,確認二犯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判處徒刑。李植榮「越獄逃跑」的奇冤真相大白,他無故被殺的事實得到法庭確認。

按理說,事情到這裡該結束了,可結果是:被判刑的殺人犯上訴到中級法院,二審還在審理中,殺人犯已經被悄悄釋放,主犯當上了法官,還升任法院庭長——已經被判刑正在上訴期間的殺人犯可以悄悄地被釋放,重新擔任法官——讓殺人犯當法官,而且連升三級,咄咄怪事真實地發生了。

1969李植榮被殺到1989審判殺人犯,20年過去了——中國的刑訴法規定的追訴期限是20年,所以最後的結論是兩個殺人犯不需要承擔責任——這是怎樣的一場戲?。我從81年開始為此上訪,一直不受理。拖到追訴期末,然後來個一審輕判,二審免責,從此結案,審判還沒結束就把犯人放了。這不是我以為的「兩個敗類的個人行為」能做得到的,這是軍隊、公安、檢察、法院一大幫人,眾多國家機構的公然舞弊!

我苦難的獄友李植榮,他懷著滿腔的真誠,受黨媽媽的騙提意見,換來的是新婚被捕、骨肉難見、慘遭殺害。1986年,在死後的第17年,在黃泉中得到了他的平反通知書。1989年,對殺人犯的判決書下來了,雖然沒有實際意義,但至少證明了他的清白。黑河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並沒有把審理結果和判決書發給李植榮的家屬,反而是我把法院寄來的判決書複印一份寄給了李植榮的遺孤——小名叫小早的一位青年。至於李植榮的遺孀胡鳳蘭,她終究沒有盼到這一天的到來,含著滿腹的困惑和冤屈離開了人間。多年後我才得知。後來就連這份可憐的判決也撤消了。

69年到現在,整整45年過去了,李植榮的親人沒有得到任何形式的撫恤。我經常想到的是李植榮的家庭,他獲悉噩耗以後僅僅四個月就去世的老父親,心裏是何等的傷痛?他的新婚妻子,那些年過的是何等悲慘屈辱的日子?他從未謀面的兒子,背著父親是「越獄逃跑而被擊斃的反革命分子」的沉重包袱,受的是何等的歧視和欺負?

年輕時,我為了向共產黨進諫言,被關押14年;後半生,為李植榮和他的親人奔走呼籲多年,付出的代價是名譽被損害、安全被威脅、故土不能歸。對方曾通過《瀋陽晚報》以整版的篇幅鳴冤叫屈,稱他們是「忠實履行哨兵職責的好戰士」,並且明確要求我「起碼應該向他倆賠禮道歉」!至少十幾家報紙轉載此文。有人甚至要追究我的誣告罪,反訴我誣陷解放軍!我家被打無聲電話,不明身份的人到單位調查我……

人生中那麼短短的幾分鐘,目睹的一起槍殺案,改變了我後半輩子的人生軌跡,這件本來和我毫無關係的殺人案,攪得我將近33年不得安寧,但是我無法放棄正義和良知。至今我仍在努力,多次寫信給各級高官,要求中共公開宣佈李植榮是被故意殺害的,要求當局向死者親屬作出道歉和慰撫的表示。

記得年輕時,常常聽到一種說法,說是西方許多科學家是通過自己的親身實踐才接受馬克思主義的。借用這段話,我也可以說,我作為一個曾經非常熱愛中共的人,我也是通過自己的親身實踐,才認識到這個它的的腐朽黑暗。

有句話叫做感同身受,還有一句話叫做天怒人怨。設身處地想一想,假如你是李植榮,假如你是李植榮的妻子、兒子或父母,假如你是陳世忠,你會怎麼想?李植榮和我的遭遇自然不能與89年的六四大屠殺相比,也不能和千萬法輪功修煉者持續遭到血腥鎮壓,乃至被活摘器官相比,你再設想,如果他們是你的父母、手足,你會怎麼想?

如今的當局,司法腐敗到了甚麼程度?君不見甚麼錢雲會啊,李旺陽啊,夏俊峰啊,聶樹斌啊等等案件,哪一樁是得到公正處理的?折射出中國大陸司法腐敗早已經達到無以復加的程度。善良的國人們還能夠對這種下流無恥的司法制度抱有絲毫的幻想嗎?

對待一切陰謀詭計,唯一的有效的辦法就是把它公開揭露。我已經把徹底揭露大陸司法制度的腐敗當作自己餘生的使命。「慣於長夜過春時」,我所剩餘生已經屈指可數,家破人亡、有國難回的我已經沒有甚麼可以失去的了。在這春風拂面的人間四月天,我捫心問自己:後悔嗎?內心的聲音是:不,永遠。

賴有人心未泯滅,喚回正氣滿乾坤

(責任編輯: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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