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工作簽證申請及應知信息

文/李亞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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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4月17日訊】【編者註】本文是李亞倫律師於2014年3月10日在法拉盛皇后區圖書館舉行的講座內容,由李亞倫律師事務所提供。在講座中,李律師淡及專門及特殊職業的定義、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審理H-1B簽證時考慮的因素(包括申請人和受益人的資格、會造成問題的案件等)、簽證名額限制及抽籤情況、申請程序及策略、加快處理的常見誤解、名額中斷期和H-1B批准後至10月1日之前的常見問題等內容。

甚麼是H-1B工作簽證?

H-1B簽證是一種專業職位的工作簽證,根據移民法定義,從事這一專業職位需要有高度專業化知識,「專業知識」包括但不限於:建築、工程、數學、物理科學、社會科學、醫藥保健、教育、商業專業化、會計、法律、神學和藝術等,並且最少需要擁有專業學士或更高學位或同等學歷。

移民局審核H-1B申請時的考慮因素

一是申請人的資格。H-1B簽證受益人要有四年的相關文憑,如果沒有四年制學位,移民局可以用每三年的專業培訓和/或工作經驗來代替一年的教育。

二是僱主的資格。移民局要確保為行使該職位職責真的需要專業學位。因此會要求僱主在文件中描述公司業務,如業務計劃、報告、簡報、宣傳材料、報紙上的文章、網站的文本、新聞副本等。移民局還要求詳細說明應聘職務,包括申請人執行每個工作職責的時間比率。需要注意的是,大公司比小公司更容易證明真正需要有學位的員工。

有的情況下,有人會想開公司來贊助自己申請H-1B,問題通常不僅在於公司的大小,還要考慮H-1B受益人應該是僱員而不是僱主。但是有一種例外情況,現任政府當局強調鼓勵創業精神,只要申請人還受到董事會的控制,也可能會批准H-1B簽證。

為甚麼有很多的H-1B被拒呢?有些H-1B申請案被認為沒有問題,比如會計師申請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建築師申請建築公司的工作。但有些可能需要做更多的工作才能得到批准,比如會計師做市場分析工作,建築師成為程式員,或者在一家只有6位員工的進出口公司(小公司)當會計師,或在一家小建造公司當建築師。

有一些申請人要在外地工作,移民局有額外要求,僱主要能夠證明它對送到客戶地點工作的專業人員有控制權,包括僱傭、解僱和遷升的權力。

H-1B簽證名額和抽籤

根據目前H-1B簽證的配額,我們可以把H-1B簽證數量分為4組數字:第一項是給擁有學士或更高學位或同等學歷的65,000名,第二項是給擁有美國碩士或更高學位的20,000名,第三項是需要從H-1B簽證總額中扣除、保留給新加坡/智利自由貿易協定的6,800名。實際中這類申請通常很小,所以照過去的經驗,我們可以假設至少有5,500個名額會回到可用的H-1B簽證名額內。第四項是候補數,此數由移民局決定,但至少應為10,000名。候補的申請是替代那些被拒,撤銷或不合資格的案件。

2013年有124,000份申請,鑒於現有H-1B可用名額的數量,被接受的機會將比被拒的高。當然那些擁有美國碩士學位的人機會將更好,因為他們的案件會先放入第一回合電子抽籤的20,000名額內抽選,如果未被選中,會再次放入第二回合的抽籤機會中與其他的申請案再抽一次。

有些申請是不受名額限制的,如為高等教育學院或相關的機構、與高等教育機構有關或附屬的非營利性組織,或非營利性研究機構或政府研究機構等工作,H-1B簽證申請可免受名額限制。此外,在高等教育學院校園為公司或其它組織工作也可以免於名額限制,前提是工作涉及教育學院。

簽證申請程序及策略

如果是抽籤,申請案應在4月1日的前5個工作日提交並且被移民局收到。但我不建議你等到第五個工作日才遞交,有可能無法及時送達移民局,我們鼓勵使用私人快遞公司,因為它們通常比郵局更可靠。

H-1B申請中必須含正確的支票和所有的表格。要特別注意給移民局的支票,移民局喜歡支票抬頭給「國安局」,共三張支票,分別為申請費、欺詐費和在職培訓費。支票金額的大寫和阿拉伯數字必須正確,日期也必須正確,支票要簽名。如果用手寫,字跡必須清晰可辨。在職培訓費不能由外籍人士繳付。如果申請僱主僱用超過50名員工或超過一半的員工為H-1B簽證或L-1身份,公司要繳付第四張2000美元的支票。

申請案必須包含所有表格,如H-1B數據收集表,I-129表,I-129H-1補充表,勞工情況調查表(LCA)的複印件,申請人資格,公司的信描述職位內容,公司信息如小冊子,宣傳單,甚至僱主的網站,以及申請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如I-94卡副本或電子打印證明、I-20表格以及OPT實習生培訓卡等)。此外,僱主簽名必須親筆簽名。

H-1B簽證涉及的申請費包括:I-129申請費,$325美元;欺詐預防和檢測費,$500美元;美國競爭力和勞動力改進法案(ACWIA)費,$750美元或$1500美元(取決於僱主員工人數,僱主有25名或更少人數的全職員工支付較小的金額)。如果僱主依照公法111-230有50名或更多員工,且50%的員工有H-1B或L身份,還需要繳納$2000美元。

在四月的前5個營業日內遞交申請是最好的策略。如果你做得到,被選中的機會就很好。除此之外,還有甚麼方式可提高你的機會呢?一種是由多家公司為你遞交H-1B的申請。例如你向許多公司面談應聘,有一些公司願意為你申請H-1B的身份。你的機會就提高了。你可以有2家企業公司擔保你申請2份全職的H-1B職位嗎?可以。如果這兩份申請都被抽中,你可以挑選最好的那份工作,如果只有一份被抽中就選那份了。是否有可能申請一個兼職的H-1B簽證?也是可以的,如果你的2份兼職H-1B工作申請都被抽中,你可以做這兩份工作。但是請注意,不允許由同一個僱主為你遞交兩份申請,若被發現這兩份申請都無效。

甚麼是名額的中斷期?

甚麼是中斷期呢?這是實習生身份(OPT)期結束後到10月1日之前的時間。規則是,如果你的OPT延長至4月1日或之後,在OPT期間內你提交H-1B的申請,你允許留下來工作,直到9月30日止,只要你的案件仍在美國移民局考慮中。如果你的OPT結束,你的H-1B申請是在60天的寬限期內提交,你允許留在美國,直到9月30日止,但不允許工作。在中斷延期的時間是不允許出入境美國旅遊的,若離境,通常意味著只能在H-1B開始工作期間才得返回。

如果你的合法身份有中斷期(即在四月遞交H-1B申請到十月份)又無法享有中斷期的延期,要怎麼辦?提交H-1B,若不在OPT期間或60天寬限期間,只允許在合法時期內提交申請。例如一位學生有I-20學生入學表,但僅可以延長到六月,或B-2旅遊身份只可合法留到八月份。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在合法身份期內遞交H-1B簽證,將導致轉換身份被拒,因為H-1B簽證最早到10月1日才會生效。(在這種情況的申請人必須去海外領事或大使館面談領取H-1B簽證)。那麼你有甚麼選擇呢?B-2遊客可想而見,要申請延期。F-1學生要再申請一份I-20至十月止。你也可以嚐試找一些有資格辦理的其他類型的非移民身份。在我們的角度來看,F-1學生繼續上學到十月會更容易些。

從獲批到10月1日要注意的事情

假設你的申請已獲得通過,但在10月1日之前,應當注意甚麼?如果你在中斷延長期,不可以離境。如果你不在中斷延長期,有可能不同。例如你的OPT到10月1日止,你的H-1B已經批准,你有EAD和有效的F-1簽證的護照。有了這些,一般情況你可以旅遊不會有困難,因為你回來不用再申請另一種簽證。但是,如果你沒有有效的F-1簽證,大多數情況下美國領事官員可能認為你最好留在母國等H-1B簽證時間到了再回美國。

如果僱主在10月1日前,甚至10月1日後發生了問題。不管H-1B申請是在審理中還是已批准,僱主要求移民局取消申請或撤銷批准案,這個名額會被收回,交給候補的人繼續使用。如果沒有取消或撤銷,名額已分配,則可申請H-1B轉讓到另一個工作。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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