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第二位自由黨議員反對澳洲修改種族歧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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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4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安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西悉尼自由黨國會議員朗迪(Craig Laundy)反對艾伯特政府提出的修改種族歧視法的提案,他是第二個公開表示反對此提案的自由黨後座議員。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朗迪擔心種族歧視法的修改會,對他所在的多元文化選區產生不利影響。政府認為,種族歧視法第18C應該廢除,因為它不合理地限制了言論自由。

而朗迪收到了其選區選民對政府想要修改種族歧視法18C和18D條款的3000多條意見,其中沒有一條是支持率法部長布蘭迪斯(George Brandis)提出的「人們有權保持偏見」改革的。律法部長堅持說修改是為了保護言論自由。

朗迪說:「我相信我們正在允許在多元社會無處容身的行為」。當被問及他是否會成為艾伯特政府的第一個投票反對政府法案的議員時,他表示會根據「社區和國家」的利益來投票。

(責任編輯: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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