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7日報導】(中央社海牙7日綜合外電報導)國際刑事法院(ICC)今天判決,剛果軍閥卡丹加在2003年一場村莊屠殺中,同謀犯下戰爭罪和違反人道罪。約200名平民在這場攻擊行動中喪生。
這是國際刑事法院成立11年來第2起定罪案例。審判長柯特(Bruno Cotte)宣讀判決說,如果沒有卡丹加(Germain Katanga)供應武器,攻擊行動不會有那麼多人喪生。
柯特說:「如未獲武器供應…指揮官不會那麼有效率地執行攻擊行動。」卡丹加案審判長達5年。卡丹加涉嫌直接攻擊的罪名不成立。
卡丹加的謀殺和搶劫罪名成立,但是性侵、性奴役和在這場攻擊行動中使用童兵等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