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3月07日訊】江西贛州訪民胡樹紅,為了1998年徵地拆遷安置和父親承包山林地被取土成荒山;因拆遷未安置、取土補償不合理,致使上訪至今。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害,不顧家有5個孩子,捨兒女,棄家庭,獨自無數次赴京維權,遭受地方政府和派出所所長非人殘酷打壓、阻截、毆打、拘留。
2012年9月23日在府佑街派出所被地方政府接出,就在門口車內遭到地方政府帶來的黑保安毆打致病,同時帶回贛州,26日到贛縣人民醫院就診。2013年7月9日,鄉鎮派出所所長何世譯不但親手打我,還在沒有任何法定順序和手續,非法把我送到拘留所。同年12月15日,又一次被送進拘留所16天。
因多次遭受毆打,致使我原本強壯身體受到嚴重傷害。2013年6月6日由鄉鎮黨委委員、駐我村幹部許有元簽名擔保第二次住進贛縣人民醫院,產生住院費18801.27元。因被毆打二次住院合計欠贛縣人民醫院:22571.91元。
2013年12月31日贛縣醫院依此為由,訴訟我為被告。法院判決我敗訴付款。我作為一名上訪者,被無故毆打致病,不但醫治費理該由幕後僱傭打手黑保安者:政府支付;並依法追責策劃者領導的責任,嚴禁類似以權代法、超越法律至上違法行為再現。
這次「兩會」前夕,3月2日晚,村支書帶了一幫子人來我家,做我工作維穩,不讓我來京上訪。一直到凌晨時分,我從鄰居家翻牆逃跑到京,東躲西藏,等待「兩會」遞交自己合法、合理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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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再明撰稿)
(責任編輯:許夢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