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3月06日訊】我們作為普通的老百姓,對國家制定的法律及相關政策理應無條件遵守。可是,現實生活中,貪官們為了順利強佔我們老百姓的土地,從中獲得暴利。公開枉法、偽造政府文件,這讓我們老百姓無法接受。我們老百姓依法維權:上訪、起訴,已八年了!問題不但沒有得到解決,卻屢屢遭到政府迫害。
我們是內蒙古赤峰市元寶區平莊城區街道辦事處平莊村村民。我們村共有人口六千二百餘人,其中失地人數為5000多口。土地八千餘畝。最多的村民只有土地0.8畝,少的僅有0.2畝。還有三分之一的村民沒有趕上分地的機會,一點地也沒有。大部份土地由村委會掌管。
從1993年11月15日上任至今的村主任錢國民,利用職務之便,不顧廣大村民的反對,與上級領導暗箱操作,共強行出賣我們村土地七千多畝。在村民名下的土地每畝僅得到四萬元的補償。因為有部份村民沒有分到土地,按人口均攤沒人只分到16000、26772元不等的補償。我們村的土地七千多畝到底被誰侵佔了?補償款到底應該是多少?我們廣大村民一概不清楚?
更讓我們廣大村民不能理解的是:國家2002年冬季在旱河西耕地上投資200萬元,正式立項,修建田間作業路4500米、打深水井13眼、安裝變壓器五台、蓋標準井房10間,在這2000多畝土地下埋設了灌溉輸水管18300米(11縱8橫)。2003年10月才投入使用,2004年就被村主任錢國民,以權代法、自作主張倒賣給開發商。開發商光明正大的在此建商品樓及小產權房。我們廣大村民對村主任錢國民這種禍國殃民的行為非常憤恨,紛紛提出聯名狀告村主任錢國民。不怕打擊報復,光明正大站出來簽字就有七百多名村民。
2007年,由於我們村民土地的問題在地方無法得到解決,我們300多名村民到北京國土部討說法。赤峰市元寶區原常務副區長劉萬虎帶領眾多公安及信訪人員來京截訪,劉萬虎用「回去給你們村民解決問題」的欺騙手段,把我們300多名村民騙回當地。回當地後,劉萬虎根本不和我們村民談如何解決問題,而是暗地動用公安人員瘋狂的抓捕我們上訪村民。公安部門先後把李國成、趙翠琴、包玉廷、于文英、劉國鳳、張海福、丁軍、閻振海、高玉芝等10多名村民抓捕。其中李國成被判刑一年半。趙翠琴、包玉廷分別被判刑一年。其餘村民被刑事拘留10天至15天不等。
2007年至今,我們村民通過上訪、法院起訴,到2013年6月6日,我們村民通過法院共得到政府批文12份。我們廣大村民對這12份政府批文產生重大的疑惑。主要疑惑有以下五點:
一、錢國民倒賣平莊村土地是依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關於赤峰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復》內政字(2003)80號,這個文件是「人面獸身」式的荒唐文件。即前面文字說的是赤峰西北部,松山區八家、小新地的規劃,後面的圖是赤峰的東南部,元寶山區的平莊城區的規劃圖。兩地段相差100多里地。因而我們老百姓斷定是,元寶山區政府夥同錢國民欺騙村民。
二、國家土地法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徵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准。
(一)基本農田;
(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
徵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備案。
為甚麼這12份政府批文沒有一份是由國務院批准的?難道當地政府徵收國家土地的權限可以超越《國家土地法》嗎?
三、12份政府批文,關於土地的類別寫的都是「牧草地」、「荒草地」。可是,實際卻是「項目地」、「水澆地」。這是哪位領導公開在造假?造假的後果您該如何承擔?
四、我們村共有七千多畝土地被吞噬。而12份政府批文共計審批土地是2854畝,另有一份內政土發(2004)103號批文共計3832.67畝,餘下的四千多畝土地批文,不知當地領導何時才能偽造好?我們六千村民在翹首以待。
五、我們村民通過起訴,在赤峰市元寶山區法院得到的內政土發【2007】205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用地審批件》(以下簡稱「審批件」)。讓人們無法想到的是:同一個「審批件」不同時期得到的兩份,卻明顯不同。這到底是誰暗中篡改了「審批件」?還是《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用地審批件》可以隨著貪官的意願而隨意改動嗎?
以上五點明顯證明地方貪官利用所謂政府的「審批件」肆意侵吞我們村民土地。我們村民依法上訪維護我們個人的合法權益為甚麼八年無果?請求全球媒體關注我我的維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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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6日
(責任編輯: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