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31日報導】(中央社台北31日電)「華爾街日報」(WSJ)報導,蘋果公司和三星電子公司長久以來的專利糾紛上演最新戲碼,不過這回也許可視為是蘋果對決谷歌公司。
這場今天在加州聖荷西聯邦地方法院展開的審判彰顯,手機領域的戰線是怎麼劃分。蘋果公司(Apple Inc.)與三星電子公司(Samsung Electronics Co. )是智慧型手機最大製造商,獲取這項產業大部分利潤。
不過談到軟體,就是蘋果和谷歌公司(Google Inc.)分庭抗禮的世界了。蘋果與谷歌占主導地位的作業系統,使他們掌握智慧型手機用戶花大部分時間用的應用程式(app)控制權。
蘋果在本案指控三星侵犯旗下5項軟體專利。三星反駁,已隨谷歌Android作業系統取得其中4項功能授權,而且谷歌早在蘋果申請專利前就在開發這項技術。
專利專家兼新澤西州羅格斯大學(Rutgers University)法學教授卡瑞爾(Michael Carrier)指出:「谷歌將具有比前案突出許多的中心地位。谷歌對決蘋果,使本案更像是相同地盤上的諸神之戰。」
這回審判影響比蘋果與三星2012年在相同法院對決更大。爭議中專利屬於較近期的手機機型,包括雙雙在2012年推出的蘋果iPhone 5和三星Galaxy S3。這些機型極為暢銷,因此任何損害賠償都將適用於更多手機。
蘋果總計想向三星索討約20億美元,比陪審團在前案判給蘋果的賠償金多逾1倍。
有利於蘋果的裁決恐迫使谷歌在Android中作調整。儘管機率不高,但三星或蘋果若輸掉這場專利官司仍有可能不得銷售侵權產品。
為協助捍衛三星,谷歌工程師預料將出庭反駁蘋果宣稱以iPhone開創新局的主張。主導Android開發的前谷歌行動事業負責人魯賓(Andy Rubin)被列為潛在證人。魯賓1989年至1992年效力蘋果。(譯者:中央社尹俊傑)